“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
“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两个文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近期,我校按着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并结合文件要求进行了自查。
一、基本情况
(一)全面落实治理择校八条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贯彻实施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资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我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平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实验班,学生全部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二是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组织招生,招生结果进行公示。
(二)认真整治有偿补课、乱收费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活动方案》和《关于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二是签订《承诺书》,我校校长和教职工签订了《承诺书》,广大教师分别作出“不做违规有偿补课、乱收费等行为”的承诺。
(三)切实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按地区推荐的1套教辅资料供学生选用。
二是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的原则,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深入我校检查走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推销和强制购买,有效杜绝了教辅资料泛滥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学校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进一步明确了治理范围、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市教育收费行为规范》、《济南市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个部门、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二)学校坚持收费行为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教育局的规定:教育收费行为必须有国家、省文件依据,不得私立名目、擅自收费;收费行为必须公开、透明,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承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校坚持收费行为在有效监督下开展。针对教育收费行为,每年我校分别接受政府办督查室、市纪委纠风专治办、市审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监督检查。学校设立了
举报电话、举报箱,始终坚持有举必查,对教师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国家、省和市文件精神为指导,正视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收费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教师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使用教辅材料行为的查处力度。商河县沙河乡沙河小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第2篇: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自查报告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自查报告
光明南里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市教育局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使全体教师提高了对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的认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切实整治存在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为此我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我校治理择校乱收费情况自查如下:
一、我校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二、我校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分校的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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