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2
1、 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 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 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
3) 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设计评审记录表(原理图和印制板图)、产品调试记录。
4) 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 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 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 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5、 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6、 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生产和归档。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3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登记。
三、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文件在经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发布、执行、修改、废止和备案。
3定义
3.1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3.2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有效版本的文件。
3.3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3.4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4.2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4.3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4.3.1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文件。
4.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管理文件。
4.3.3人事行政部为公司文件规范化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件立、改、废的审核(核稿)、发布、汇总。
5文件分级分类
5.1文件分级
5.1.1一级文件:公司战略规划具有长期指导性、规范组织行为的概述性文件或制度汇编类文件等的系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手册、经营管理规范等。
5.1.2二级文件:规范各专业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5.1.3三级文件:各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等具体实施的作业指导流程及相关技术文件、操作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文件、公文等,包括具体的作业方法和标准。
5.1.4四级文件:表格、表单类文件,凡记录作业结果所用的表格等。
6文件编号、标识与控制
6.1文件编号:[Microsof1]公司名称+部门代号+文件名称+文件顺序号+时间
注:各部门代号
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
6.2文件的标识与控制
文件分受控与非受控两种,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场所应用的`文件及提供给审核机构的文件为受控文件,以编号为受控标识;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给客户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作标识;
长期有效的文件予以编号和标识,控制其发放,回收作废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时间有效的文件过期自然失效,以其标题、日期作为标识,不必跟踪回收其过期版本。
7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和发布
7.1行政文件与管理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1)公司级行政性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生产、薪资福利、奖惩等重要决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
(2)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依本制度4.3条负责编制。
(3)各部门行政性文件:各部门因部门管理及工作开展所需求发布的通知/通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4)公司及各部门所有行政性文件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公司内部业务便签》,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5)公司及各部门所有管理性文件的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文件审阅签发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7.2文件归档、发放、保管
7.2.1文件归档
(1)经审批后的文件,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文件/记录目录”,并且将电子档和纸张文件同时归档。
(2)各部门收到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的“文件/记录目录”应定期予以更新,并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编制/更新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7.2.2文件发放
公司受控文件、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范围发放:
(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管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
(2)作业文件、记录下发至使用文件的相关部门;
(3)各个部门都要使用相应文件、记录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作废文件;行政办公室拟定《文件发放登记表》按上述规定范围发放文件,并注明发放数量,填写发放编号,并由领用者签名。
(4)文件接收部门应指定人员接收文件,收文者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
7.2.3文件保管与借阅
(1)文件保管:所有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皆应登记编目并归档保存于文件的归口部门,文件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并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a、行政文件正本、管理文件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术文件正本按文件归口存放于文件产生的技术部门。
c、外来文件正本依文件分类存放于档案室及相应的文件接收部门。
(2)各部门需要借阅文件时可向文件归口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件借阅登记表”,管理文件的借出和归还。
(3)存放与硬盘和软盘的文件应有备份,并作出版本标识,采用密码进行保护,限定查阅及使用范围,由授权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
(4)文件的持有者若跨部门调动或离职,应办理文件交接、归还手续。
7.3文件的更改与回收作废
7.3.1文件更改
(1)当文件不适应需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部门提出,并实施具体更改工作,文件更改必须符合统一性、协调性,必要时相关的文件应进行同步更改。
(2)文件更改的起草、审核、批准由原文件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员按负责填写《文件更改/评审单》并实施更改。
(3)文件修改内容较少时,可以采用划改、换页的方式进行更改;单文件更改超过三次或更改较大或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换版。
(4)公司文件更改状态按版本号为A版(B、C、D等)/修改状态为0(1、2、3、4等)依此编号。版本号与更改状态之间的关系为:每版文件同一版本内可以允许修改10次,即修改状态号最高是10,当超过10次时,文件换版,即由A版升为B版,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下,换版不受此限制。
(5)文件更改内容必须及时到达文件使用场所,对文件的宣贯、实施情况有文件归口部门进行检查,并确认更改效果。
(6)公司鼓励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文件时及时发现文件的问题,提出文件更改意见。
7.4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各部门使用中的文件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文件发布时,原文件应作废收回,作废的原版文件由人事行政部按原发放数量回收,并登记标明回收日期。
(2)文件作废或换页换版时,对已回收的作废文件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销毁,并记录在《文件销毁(留用)记录表》中,若需保留作废文件时要在文件上标注“作废”字样。
(3)各类文件的保存期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5外来文件管理
7.5.1外来文件接收与归口
(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外来文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并建立《外来文件清单》。
(2)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或形成文件部门归口管理。
(3)外来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执行的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传阅执行,履行完毕后,由执行部门记录执行情况,交档案室备档。
7.6保密文件的管理
7.6.1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在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信息以载体形式归档后,交由档案室负责管理。
7.6.2保密文件的发放、传阅、披露应遵守以下原则:
文件密级发放、传阅范围
绝密公司核心领导、绝对信息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机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机密信息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秘密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秘密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图纸、设计委托单、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技术文件的签收:所有技术文件均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第五条技术文件的编号保管:所有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员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1.产品图纸必须由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后才能归档保管。
2.技术文件的审批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技术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技术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归档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审批技术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审批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技术资料员,审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审批后应签名。如有更改处,有关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4.审批时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技术文件的正式下发均由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有关图纸、技术文件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领导批准后,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登记发放。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各职能部门需要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时,生产、质检、业务项目及外协可凭生产任务单领取其复印件,经加盖图纸审核章后生效;要求配合资料管理员作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登记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借阅使用。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员对承办的'文件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文件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产品图纸、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十四条文件更改
1.图纸更改应填写设计更改申请表。
2.文件更改时,要求在文件上做出记录。
3.图纸更改完毕后要归档,同时要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经技术部经理或其代理人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定期清理造册,并做好作废登记及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六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七条图纸发放登记表:BN/QR-423-09。
第十八条图纸文件借阅登记表:BN/QR-423-10。
第十九条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BN/QR-423-04。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8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纪要等。
2、密级划分
2.1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2.2“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3“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3.1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3.3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专用印章。
3.4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4.2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5.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5.2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5.3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6、查阅、申请复制
6.1查阅权限:
6.1.1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1.2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1.3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2复制权限:
6.2.1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2.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6.2.3机密文件复印:必须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2.4秘密文件复印:完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7、文件保管、存档
7.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
7.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7.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
8、保密责任
8.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8.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8.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作废文件的处理
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进行。(附件《文件销毁申请表》)
10、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
同时对本部门保密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领导班子。
11、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四)职责
1、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
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五)管理要求
1.档案管理范围
1.1公司对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实施档案管理。
1.2对一般的安全记录按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2.保管事项
2.1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文件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
2.2重要的文件档案,要按时归档,存放在公司档案室。
2.3一般文件、记录,由各分厂、处室自行按规定保管。
2.4保管档案的场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2.5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2.6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档案人为或自然的损坏。
2.7案资料的保管和存放应科学、规范,便于查找。
3.归档时间
3.1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2按年度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经识别就立即归档。
3.4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
5.安全档案的借阅
5.1凡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技术文件档案,技术人员登记后方可查阅,其它人员须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如查阅财务数据、考勤、工资等须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其它文件的,须部门主管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5.2查阅档案需办理登记手续,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复制。
5.3公司重要的文件、技术资料、合同(协议),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借阅。
5.4专业工具书,一律实行先归档保存,再办理借阅手续,如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应自备一本。
5.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得到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批准同意。
5.6每次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为半个月,可以续借,到期由档案室人员负责催讨,如须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则复印予以备份,并保证文件内容不得外泄。
5.7查阅、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要爱护公司财产,使用过程中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标号涂改、抽取等损害档案、资料的情况发生,违者严肃处理。
6.保密事项
6.1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6.2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部门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6.3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6.4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6.5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6.6对够不上密级又不宜公开的档案,可划为“内部”。
6.7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以及解密,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6.8查阅“绝密”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6.9“绝密”档案必须放在保险柜中单独存放。
6.10定期检查档案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7.修改、补充事项
7.1修改、补充科技档案,必须填写修改、补充申请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动。
7.2档案室必须对自己归档的科技档案的修改,进行监督和检查。
8.销毁
8.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档案,确定销毁或续存,分别送交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进行初审。
8.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单。销毁清单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该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8.3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8.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再销毁清单上详细注明。
8.5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单归档。
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0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文件的起草、审批、传达、存档工作,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其中工程系统与甲方的往来函件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存档。
二、文件的分类
1、外收文:公司从外部接收的政府文件。
2、外发文:以公司名义向外部发送的文件。
3、内行文:公司内部下发的文件,分为正式文件和临时文件(指时效性较强的文件)。本制度的内行文所指的是正式文件。
三、内行文的管理
1、内行文的范围:
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制度、办法、通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内行文范围。
2、内行文的编号
各部门发放文件之前,应交至办公室统一编号并留存一份(见附件一《编号规则》)。
3、格式要求(附件二)
⑴、每一页页眉右侧注明公司名称并用五号宋体加粗字体。
⑵、每一页页脚中心注明页数和总页数,其中总页数用“()”括起。
⑶、在首页正文上方注明文件的编号、生效时间、修订时间、总页数、拟定部门,签发人。
⑷、文件标题使用宋体小二号字居中。
⑸、正文使用小四或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⑹、主题词/抄报/抄送使用小四或四号宋体。
⑺、公司全称:在落款、合同文本等情形必须用全称。
注:主题词即文件内容的关键词。抄报适用于需了解文件内容的公司管理层,抄送适用于需了解文件内容的相关单位、部门及同级部门。
4、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起草的文件格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有权退回并按要求格式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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