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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站两员 工作汇报(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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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站两员 工作汇报(共4篇)

第1篇:两员 两站建设

立足农村实际 补齐交通管理短板------全力推进“两站”“两员”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和公路里程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农村交通安全问题在不断的增长。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隐患多、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事故频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多、宣传管理缺失等问题突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成为我县公安交管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安远县交管大队全面启动“两站”“两员”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新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控体系,“两站”“两员”工作初显成效。

现我县各个乡镇成立了交通管理站,各行政村成立了交通劝导站。各交通管理站、劝导站都配发了反光背心、反光锥筒、指挥棒、指示牌、交通安全手册、宣传资料等配套设施。一年多来,安远县交管大队因地制宜,突出工作亮点,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大队民警负责指导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会协同配合,乡镇干部、村干部组成交通安全员、劝导员队伍负责开展日常的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包一级的交通管理模式,不断推进辖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县交管站、劝导站基础设施和工作人员全部落实,并建立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劝导员的工作职责。

“两站”“两员”的成立填补了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空白,解决了农村地区交通“无人管”的问题,但要真正发挥实际作用,还需要不断的加强交管员、劝导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安远县交管大队先后多次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员、劝导员开展统一培训学习活动,对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业务技能进行了针对性培训,狠抓“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让每一名交管员、劝导员都学会劝导、学会宣传,充分发挥好交管站、劝导站的作用。在做好劝导和宣传工作的同时,劝导员们对农村驾驶员、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驾驶员、车辆情况、道路安全隐患、日常工作等一系列相关台账,实现了农村车辆、驾驶员管理“户籍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大队进行指导。此外,交通管理员、劝导员们还积极的协助民警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村车辆超员、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对本村重点违法行为人进行针对性教育,对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事实证明,农村“两站”“两员”的建立不仅弥补了乡村警力的不足,还有效的缓解了农村路面秩序难以管控的困境,大大加强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监管的力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貌得到了改观。但是一些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需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化、人性化、现代化。

第2篇: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高湖镇推进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转发的《关于推广重庆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两站”“两员”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委字〔2016〕6 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镇“两站两员”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 2016 年底前,在镇内设置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管理员、在全镇7个行政村均设有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和交通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在基层农村道路上全面铺开并投入运行。同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把“两站两员”的建设和运行作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要务来抓。

二、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 在居委会设立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由镇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领导担任站长,交通安全管理站配置3名的交通安全管理员。

在行政村村委设立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每个村要配置不少于2名的交通安全协管员,人员由村委推荐担任。

(二)建设标准

1.镇交通安全管理站要有固定办公地点,统一设置铭牌。办公室墙体上要有站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人员信息公开、交通安全宣传栏,同时还要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有固定电话并安排有人值守。

2.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要设在车辆密集、人员密集的乡村道路交汇路口或镇辖区重要路段,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及装备,有固定的值守备勤用房和明显标识,配备有劝导拦停装置、设备。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行政村村委落实。

3.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均要建立组织宣传教育、摸排安全隐患、交通疏导、违法劝导和值班安排表、工作任务、日常工作记录等工作台账。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还要有本村驾驶员基本信息,机动车(含摩托车、微型面包车、校车)、电动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数量、使用情况等基础数据。

(三)工作内容 1.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村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隐患,纠正、制止和劝导交通违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等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员还要负责日常材料的报送工作。

2.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在镇交通安全管理员的指导下,对所辖行政村内的驾驶员和车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好登记,做到底数明,情况清,要督促本村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按期审验,防止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证等违法行为出村上路。劝导本村村民尤其是中小学生不乘坐营运黑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无证和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切实从源头抓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检查过往车辆,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重点对酒后驾驶,农村客运车和面包车超员、非法营运,摩托车(含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运输型拖拉机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导、纠正,并做好工作记录,要充分发挥村干的作用,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予放行。

4.遇交通事故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要及时报告,并在处置人员到达前要积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劝阻围观人员。对过往车辆做好安全提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处置人员到达后要配合开展后续的处置工作。

5.每逢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辖区圩日以及春运期间,针对农民赶圩、探亲访友、聚会聚餐增多的特点,各镇、村委要适当向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加派人员,延长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服务工作的时间,切实把工作做到位。

(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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