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助专干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教育局已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校要成立资助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学校行政领导分管资助工作(即资助工作专干),总务主任予以协助,以配合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执行各项资助政策。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上级资助中心下达的助学工作要求。具体落实本辖区内的学前教育(含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社会力量助学等各类学生资助的管理工作,并根据上级资助政策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落实和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建立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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