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职责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在连队(社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我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以设岗定责为载体,积极探索连队(社区)无职党员分类管理、参与连队(社区)建设的实现途径,发挥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组织威信。
二、设岗对象
设岗对象为政治思想好、身体状况好、热心于公益事业、能够正常参加党的活动和履行党员义务且未担任连队(社区)“两委”的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以及部分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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