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及其他岗位值班备勤
在实习过程中,最大的感受是做好值班备勤记录管理工作,既是基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有效杜绝不如实立案的客观需要,也是遏制公安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和及时接处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发生问题倒查、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客观需要。因此,必须提高认识,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做好值班备勤记录工作。
一、规范值班备勤记录表格
由运河公安分局的办公部门根据值班备勤的要求,铅印值班备勤记录,发至公安机关各个科室和基层派出所,统一规范值班备勤记录。每天的值班备勤记录要由派出所所长或值班所领导签署意见,确认当天的值班备勤记录的真实性。
二、规范值班备勤记录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派出所值班备勤记录的主要内容是:
1、受理群众报警。包括刑事、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上述报警的处警情况。
2、受理群众求助事项。包括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要派出所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派出所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受理群众上访投诉。接待群众对派出所及民警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上访投诉,及对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
4、接待群众的来访,及处理情况。
5、管辖区发生的有关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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