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评审稿)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XXX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编号:2017-041(HP)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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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审定:
总工程师: 总经理:
XXX有限公司
2017年 5月
目录
摘要.......i 1 前言......1 2 概述......2
2.1 调查目的和原则..2
2.1.1 调查目的...2 2.1.2 调查原则...2 2.2 调查依据.3
2.2.1 相关法律法规........3 2.2.2 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3 2.2.3 评价标准和文件....3 2.3工作内容及工作路线........4
2.3.1 工作内容...4 2.3.2 技术路线...5 3 场地概况.6
3.1 区域环境状况......6
3.1.1 自然地理...6 3.1.2 气候气象...6 3.1.3 地形地貌...6 3.1.4 水文水资源..6 3.2 场地描述.6
3.2.1 场地地理位置........6 3.2.2 场地周边河流........7 3.2.3 工程地质条件........7 3.3 场地用地情况....10
3.3.1 场地现状.10 3.3.2 场地历史.12 3.3.3 场地利用规划......14
3.4 相邻场地用地情况.........15
3.4.1 相邻场地现状......15 3.4.2 相邻场地历史......18 3.5 场地及周边污染源识别.20 3.6 场地周边敏感目标.........20 4 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22
4.1 布点原则..22 4.2 现场采样布点....22 4.3 土壤采样..23 4.4 地下水采样........24 4.5 实验室分析........25 4.6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0 5 结果和评价.....31
5.1 场地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31
5.1.1 场地浅部地层分布特征...31 5.1.2 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特征...32 5.2 质控数据审核....33 5.3 评估标准..35 5.4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和评估37 5.5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和评估......38 6 结论和建议.....41
6.1 结论.......41 6.2 建议.......42 6.3 不确定性说明....42 附件 1 现场访谈记录表.43 附件 2 地下水监测井成井结构图.45 附件 3 土壤采样记录表.47 附件 4 洗井记录 49 附件 5 样品流转单.........50 附件 6 检测报告及相关资质......51
摘 要
XXX有限公司受XXX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XXX地块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现场工作于 XXX时间开展,现场工作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样品采集。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于 XXX时间,并于当天送往XXX实验室,于XXX时间检测。
场地描述
XXX地块位于XXX区,XXX以东、XXX以南、XXX以西、XXX以北,总用地面积为 XXX平方米。该场地历史上为XXX。
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共采集 XXX 个土壤样品(包括 1个土壤平行样、1个土壤对照样)和 XXX个地下水样品(包括 1个地下水平行样、1个地下水对照样)。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 pH值、14项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 pH值、13项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评价标准
XXX地块拟规划为XXX。本次调查选用的评价标准,其中土壤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XXX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监测项目评价标准优先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对于该标准未包含的因子选用《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III类标准及《荷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标准》(2013)相关标准来评价。
调查结果分析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监测因子未超过《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中 pH值、重金属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和《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中 III类标准限值;总石油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荷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标准》(2013)中的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
结论及建议
XXX地块场地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XXX规划开发。
1 前 言
国家和地方文件规定和要求: XXX
调查场地的基本概况:
XXX地块位于XXX区,XXX以东、XXX以南、XXX以西、XXX以北,总用地面积为 XXX平方米。该场地历史上为XXX,规划用途XXX,XXX公司受XXX委托对该场地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2 概 述
2.1 调查目的和原则
2.1.1 调查目的(1)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掌握场地及周围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并初步识别场地及周围区域会导致潜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责任的环境影响及监测的目标物质。(2)提供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信息。通过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初步掌握XXX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为地块后续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参照相关评价标准,对XXX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4)提出针对性结论及建议。在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上,针对XXX地块规划用途,对存在环境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区域提出针对性建议及措施。
2.1.2 调查原则
(1)针对性原则
针对场地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规范性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
结合现阶段科学技术发展能力,分阶段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逐步降低调查中的不确定性,提高调查的效率和质量,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2.2调查依据
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依据如下:
2.2.1相关法律法规: XXX 2.2.2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
XXX 2.2.3 评价标准和文件
(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2)《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4)《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
(5)《荷兰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标准》(2013)
2.3工作内容及工作路线
2.3.1 工作内容
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范围为XXX地块及周边区域(500m范围内)。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主要参照XXX文件规定和规范,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制定初步调查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结果分析与报告编制,具体调查工作内容如下:
(1)资料收集
通过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方式收集场地及周围区域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料、场地相关记录、相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
(2)现场踏勘
对现场进行踏勘,识别会导致潜在土壤地下水环境责任的环境影响。现场踏勘范围以场地内部为主,包括场地及周围区域。现场观察评估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与历史情况等,以识别会对场地造成环境风险的场地周边活动,并以当面交流的方式对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员进行访谈。
(3)制定初步调查工作计划
根据前期收集的资料以及信息的核对制定初步监测工作计划,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制定初步监测采样方案、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制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工作内容。(4)现场采样对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制定场地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本项目场地环境监测主要工作如下:
本次调查在场地内布置 XXX个土壤采样孔,XXX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场外布置 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DS/DW)。本次调查共采集 XXX个土壤样品(包括 1个土壤平行样品和 3个土壤对照样品)、XXX个地下水样品(包括 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1个地下水对照样品)。(5)实验室分析将所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送至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本次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 pH值、重金属 14项(镉、汞、砷、铜、铅、铬、锌、镍、锑、银、铍、硒、六价铬、铊)、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本次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 pH值、重金属 13项(砷、铍、镉、铜、铅、镍、硒、锌、汞、银、锑、铊、六价铬)、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6)结果分析与报告编制
在实验室化学分析结果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场地环境调查情况,评估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编制XXX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2.3.2技术路线
本次调查的技术路线如图 2.1所示。
图 2.1 技术路线图
3 场地概况
3.1 区域环境状况
3.1.1 自然地理
XXX 3.1.2气候气象
XXX 3.1.3地形地貌
XXX 3.1.4 水文
XXX 3.2场地描述
3.2.1 场地地理位置
该地块地理位置详见图 3.1。
图 3.1 场地地理位置图
3.2.2 场地周边河流
XXX 3.2.3 水文地质条件
(1)地层
(2)地下水
3.3场地用地情况
3.3.1场地现状
详见场地现状影像图 3.2和场地现状照片 3.3。
图 3.2 场地现状影像图 图 3.3 场地现状照片
3.3.2 场地历史
图 3.4 场地历史影响图 图 3.5 场地历史影响图
3.3.3 场地利用规划
XXX 3.4相邻场地用地情况
3.4.1 相邻场地现状
图 3.6相邻场地现状影像图 图 3.7相邻场地现状照片 图 3.8相邻场地历史影像图
3.5 场地及周边污染源识别
根据场地用地情况和相邻场地用地情况可知,本场地和周边区域现状及历史用地主要为居民住宅及学校,无明显污染源存在,综合考虑并作为后续场地开发的本底值参考,确定本次土壤和地下水调查的检测指标为 pH值、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3.6 场地周边敏感目标
敏感目标是指场地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的敏感目标范围为场地外扩 500m,敏感目标如表 3.1所示。
表 3.1场地周边敏感目标
4 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4.1布点原则
通过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XXX地块原为XXX。结合场地现状及历史情况,采样布点参照《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试行)中关于 “经营性用地流转 ” 土壤采样点的布设要求,采用系统布点法,即将区域划分为面积不大于 80 m80 m的若干地块,在每个地块内布设一个监测点位,一般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部位进行采样。对于每个监测点位,根据现场情况分两层或三层采样,分两层采样的监测点位,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分三层采样的监测点位,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深层土壤、饱和带土壤,且整个场地至少 50%的监测点位要分三层采集土壤样品。
4.2现场采样布点
本次调查采样布点考虑到场地历史用地情况,按照 80 m80 m的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
本次调查在XXX地块内布设 4个土壤采样点(S1/W1、S2、S3、S4/W2),其中 2个土壤采样点(S1/W1、S4/W2)兼作地下水采样点;每个土壤采样孔采集 2-3层土壤样品(土壤采样孔 S1、S4采集 3层土壤样品,其余土壤采样孔采集 2层土壤样品)。此外,在XXX场地外布置 1个场外土壤和地下水对照采样点(DS/DW),采集 3层土壤样品和 1个地下水样。根据场地内地下水的埋深和地层结构,确定三层土壤(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和饱和带土壤)样品的采集深度为 0-0.2m、0.6-0.8m、2.0-2.2m。
本次调查共采集 14个土壤样品(包括 1个土壤平行样、3个土壤对照样)和 4个地下水样品(含 1个地下水平行样、1个地下水对照样)。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点布设见图 4.1,具体采样点及采样情况汇总见表 4.1。
表 4.1 实际采样点及采样情况汇总表 图 4.1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点布设图
4.3土壤采样
针对场地特点,本次调查采用荷兰 Geoprobe 7822DT型钻机采集土壤样品。土壤钻孔最大深度为 6.0 m(便于建井后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并编制钻孔记录。土壤采样时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防止目标监测物散失,同时保证土壤样品在采样过程不被二次污染。土样样品采集后马上装入实验室提供的采样瓶(体积约 0.5 L)中,并贴上标签,置于 4ºC以下的低温环境(如恒温箱)中保存至运送、移交到实验室。现场土壤采样情况见图 4.2。
图 4.2 现场土壤样品采集
4.4地下水采样
(1)地下水监测井采集完土壤样品的采样孔继续钻进至 6m。在完成钻孔后,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成井结构图见附图 2。地下水监测井安装技术要求如下:
①监测井的材料:管径为 63 mm带出水缝的硬质聚氯乙烯管(含氯释放量低于饮用水的标准),0.5~5.5m为滤水管,开缝直径 0.5mm,井材为 PVC。
②监测井深度: 6m;
③监测井填料及止水:井管与周围孔壁用清洁的石英砂填充作为地下水过滤层,石英砂填至筛管顶部 0.5m处。过滤层上方用膨润土止水密封。
④监测井防护:安装防护井盖,防止地表物质流入监测井内。
(2)洗井
用贝勒管从地下水监测井吊取地下水,每次吊取监测井中水体积的 2倍左右时,测量一次地下水的 pH、电导率,直到连续三次的 pH变化≤ 0.1、电导率变化≤10%为止。为了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每个监测井指定 1个贝勒管。采样人员书面记录现场测试结果。
洗井记录见附件 4。(3)采样
待地下水静置沉淀 24h后,使用一次性贝勒管采集地下水样品。具体程序如下: ①将采样使用的设备和容器放在监测井旁边干净的地方;
②使用一次性贝勒管采集地下水样品,并装入到实验室提供的适合不同分析方法的清洗过并加有适当样品保护剂的采样容器中;
③采样瓶容器需被贴上正确的标签;
④地下水样品放入保温箱中,用冰袋保温至 4ºC。
4.5 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共采集 14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样品委托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分析检测。根据场地历史和现状情况,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 pH值、重金属、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本次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 pH值、重金属 14项(镉、汞、砷、铜、铅、铬、锌、镍、锑、银、铍、硒、六价铬、铊)、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本次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 pH值、重金属 13项(砷、铍、镉、铜、铅、镍、硒、锌、汞、银、锑、铊、六价铬)、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分析方法参照我国国家环保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方法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方法及检出限,详见表 4.2、表 4.3及附件 6中的检测报告。
4.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次调查监测中采用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法包括:(1)野外采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野外土壤样品采用荷兰 Geoprobe 7822DT型钻机采集,工作人员配戴一次性手套,使用实验室提供的干净采样袋、采样瓶分层分类包装,以免相互影响;地下水样采集时,采样人员需配戴一次性手套,每个监测井单独使用 1根贝勒管,且取样前用所取水样洗涤 1~2次,水样采集后均放入保温箱,用冰袋保温至 4ºC;另外,采用标准的监管链进行记录,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采样人及样品运送的详细信息等被记录在标准的监管链中,且样品当天送到实验室。
(2)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使用合格的人员和已经获得相关认证的实验室(内部的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协议)来具体完成实验室的分析工作。
2)每批次样品进行平行样及运输空白样的测定。
3)加标样品和加标样品平行样百分回收率与它们相应的准确度限值相比较。实验室控制的加标样和加标平行样分析结果均满足相对百分偏差限值的要求。
4)所有样品的保存时间和实验室内部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全部满足必要的标准要求。
5 结果和评价
5.1 场地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1.1 场地浅部地层分布特征
详见浅部地层描述表 5.1。
表 5.1 浅部地层简述
5.1.2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特征
表 5.2 地下水监测井相关数据表
图 5.1 地下水等水位线图
5.2质控数据审核
(1)质控样品采集
为确保采集、运输、贮存过程中的样品质量,本项目在现场采样过程中采集 1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平行样、1个运输空白样。
(2)平行样品检测结果平行样的数据有效性是通过相对百分差异(RPD)的计算来检验,一般而言,土壤中重金属指标 RPD是 10%,有机指标是 30%,地下水中分析物的 RPD为 30%是可以接受的。由表 5.3可知,各检测指标的 RPD均在要求限值以内。因此,认为此项目中土壤的取样及实验室分析是有效的。
表 5.3 土壤平行样品检测结果
(3)运输空白样检测结果
本次采样及送样过程备有 1个运输空白样,对运输空白样检测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显示均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因此认为,本次采样及送样过程中未受到污染。
5.3评估标准
(1)土壤
根据《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土壤监测指标评估首先参照《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中的敏感用地标准限值进行评估。
《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自 2015年 10月 1日起实施,主要用于本市建设用地开发用地过程中,不同场景下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初步筛选的判定依据。包含敏感用地及非敏感用地两类场地土壤健康风险筛选值。敏感用地 GB50137-2011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公园绿地(G1)等,以及农村地区此类建设用地;非敏感用地方式包括 GB 50137-2011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M)、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共设施用地(U)、物流仓储用地(W)等,以及农村地区此类建设用地。以上两类混合区域,视为敏感用地。如果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结果低于筛选值,则可以认为场地土壤污染健康风险可接受。如果高于筛选值,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场地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
(2)地下水
根据《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地下水监测指标的评价优先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对上述标准中尚未包含在内的监测指标,则采用《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III类标准和《荷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标准》(2013)作为参考标准。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根据《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试行),本项目地下水的评价优先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V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2)《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状况和人体健康风险,参照生活饮用水和工业、农业等用水水质要求,依据各组分含量高低(pH除外),分为五类。Ⅰ类: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低,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较低,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中等,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较高,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质量要求以及一定水平的人体健康风险为依据,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V类: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高,不宜作生活饮用水,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3)《荷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标准》(2013)
是荷兰政府在 2013《荷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标准》(Soil Remediation Circular 2013)年发布的,是对 2009年发布的关于土壤和地下水中的修复目标限值的调整、补充和完善。
5.4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和评估
本次初步调查共采集 14个土壤样品(包括 1个平行样、3个场外土壤对照样品),样品检测结果详见附件 6。根据土壤样品的检测数据,统计分析检出项的最小检出值、最大检出值,并与场外对照点检出数据和《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中敏感用地限值进行比较,评估结果如下表 5.5所示。
表 5.5 土壤样品检出项的检测值及评价结果(单位: mg/kg,pH无量纲)
(1)pH值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 pH的检测结果为 8.50-9.30之间。
(2)重金属: 土壤样品中,14项重金属检测指标检出 11项(汞、铍、铬、镍、铜、锌、砷、镉、锑、铊、铅),但各检出项(铊除外)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筛选值;其它 3项重金属(硒、银、六价铬)的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且检出限也低于相应敏感用地筛选值。
该场地内土壤样品中铊的检出值(0.46~0.69 mg/kg)超过《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中相应的敏感用地筛选值(0.2 mg/kg),但与场外对照点土壤样品中铊的检测值(0.59~0.70 mg/kg)基本相当。另外,根据文献《上海地区 13种金属土壤背景值初探》(戴峰,上海环境科学,2009年)可知,上海市土壤中铊的背景值范围为 0.1~0.86 mg/kg,因此,该场地内土壤样品中铊的检测值在上海市土壤中铊的背景值范围内。
(3)其它检测指标检测结果显示,该场地内土壤样品中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且各检测指标的检出限均低于相应敏感用地筛选值。场外土壤对照样品中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且各检测指标的检出限均低于相应敏感用地筛选值;场外土壤对照样品中检出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荧蒽、芘、1,2-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苯并(g,h,i)苝),但检出的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值均低于相应敏感用地筛选值;未检出的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且各检测指标的检出限均低于相应敏感用地筛选值。
(4)根据表 5.5,将场地内土壤样品各检出指标与场外对照点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对比可知,场地内土壤环境质量和场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相当,无明显差异。5.5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和评估
本次初步调查共采集 4个地下水样品(包括 1个平行样、1个地下水对照样),检测结果详见附件 6。根据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数据,统计分析最小检测值、最大检测值,并与场外对照点检测数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和《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中 III类标准限值进行比较。同时对检出指标的最大检测值(检测值低于检出限的按其检出限)进行分类评级,另当相同检测结果对应不同地下水质量类别时,从优不从劣,评价结果如表 5.6所示。
(1)pH值
地下水样品的 pH为 7.62~7.95,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 III类标准限值。
(2)重金属
该场地内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汞、铍、镍、铜、锌、砷、硒、镉、铅、六价铬)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限值,其它 3项重金属(银、锑、铊)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III类标准限值。
(3)其它检测指标
该场地内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值均低于相应的检出限,各地下水样品中均检出总石油烃,其含量均未超出《荷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标准》(2013)中总石油烃浓度的标准值(600 µg/L)。
场外地下水对照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值均低于相应的检出限,对照点水样中检出总石油烃,其含量亦未超出标准值。
(4)根据表 5.6,综合对比场内地下水样品和场外对照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可知,场地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场外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相当,无明显差异。
6 结论和建议
6.1 结论
XXX地块历史上主要为XXX,后期拟规划XXX。项目依据《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采用《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限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III类和《荷兰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标准》(2013)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评估。
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1)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有 11项重金属(汞、铍、铬、镍、铜、锌、砷、镉、锑、铊、铅)检出,但各检出项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筛选值。硒、银、六价铬、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且检出限也低于敏感用地限值。
(2)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中 pH值、重金属(汞、铍、镍、铜、锌、砷、硒、镉、铅、六价铬)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限值,其它 3项重金属(银、锑、铊)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III类标准限值。总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
(3)基于该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XXX地块土壤监测因子低于《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的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和《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2015)III类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作为XXX开发利用。6.2 建议
(1)针对该项目后续开展的土地开发利用,建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工作。
(2)建议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的异常迹象,如埋藏的罐、槽,恶臭的废弃物等污染痕迹时,应及时通知XXX环保局进行现场查验。6.3 不确定性说明
本报告结果是基于现场采样点位的调查和监测的结果,报告结论是基于有限的资料、数据、工作范围、工作时间、费用以及目前可获得的调查事实而作出的专业判断。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仅供XXX土地储备中心在今后场地开发之前对环境进行摸底调查与初步了解,无法全面反映场地实际情况,本次调查所采集的样品和分析数据不一定能代表场地内的极端情况。本报告的文件和内容仅限本项目的委托方使用,任何其他用户因使用本报告或者报告中的调查监测结果、结论或建议而产生的风险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2篇:土壤 场地环境调查常见问题
土壤
场地环境调查导则常见问题
问题Q:哪些项目要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 答复A:
a.部3号令规定的重点单位; b.HJ964附录A中明确的行业;
c.自身是敏感目标,且可能存在已被污染的; d.其他情况都可以不测。
问题Q:哪些情况要全测GB36600的45项指标? 答复A:
a.至少有一个表层背景样需要全测;
b.改扩建项目中最可能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有柱状样全测,至于多少个点,根据项目情况来定。至少选择一个污染最重的柱状样。
问题Q:部3号令要求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报送与信息公开? 答复A:一般而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包含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通过国家环评信息报送平台提交的环评文件,即完成了3号令要求的报送和公开任务,无需再增加重复工作量。2019年7月1日前,若未执行HJ964,可将调查内容作为环评文件附件。
问题Q: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位能否减少?
答复A:导则要求的点位已经最低底限,点数不可能再简化。
问题Q:建设项目内部涵盖居民区的建设项目该如何判定敏感程度? 答复A:原则上视为企业建设用地,不作为建设项目评价定级的敏感程度判定指标,但是可考虑其作为敏感目标来设置监测点位。
问题Q:现状监测采样过程中,达到一定深度都是砾石,无土可取怎么办? 答复A:根据表6中表注b,“柱状样通常在0~0.5m、0.5~1.5m、1.5~3 m分别取样,3m以下每3m取1个样,可根据基础埋深、土体构型适当调整”,若都是砾石情况可不取土样。
问题Q:危险品、化学品或石油输送管线的调查范围及布点数量? 答复A:对于这类项目的管线两旁可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并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在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适当布设监测点位,不强制要求布点数量。该部分点位可不与跟踪监测计划衔接。
问题Q:自身为敏感目标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仅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
答复A: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对居住区、学校、医院、农田等的保护;农田项目本导则中已在农林类项目中做了具体规定;对于住宅、医院、学校等建设项目在项目类别中已经纳入到了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一列,但是考虑其自身的敏感性,应考虑外环境对其影响,因此在总则中提出该建议,若该类项目所在地或周围可能存在污染源的,可根据7.4.2.10原则进行布点并对全部因子进行检测。以确保该类项目的自身安全性。
问题Q: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请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背景监测时,是否要对表1所列全部45项因子均进行监测?根据对场地环境调查,确
定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时呢?在何种情形下,需要监测全部前述45项因子?
答复A:(1)建设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以下简称《导则》)布点原则7.4.2.2针对调查评价范围内的每种土壤类型布设监测点,该类监测点的现状监测因子根据7.4.5中c)规定需监测基本因子与特征因子,其中基本因子的选取由该点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决定。若该监测点布设在建设用地上,其基本因子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所列45项指标。
根据用地历史资料和现状调查情况,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及其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土壤环境已存在污染风险时,应根据《导则》布点原则7.4.2.10在可能影响最重的区域布设监测点,该类监测点的现状监测因子根据7.4.5中c)规定亦需监测基本因子与特征因子,其中基本因子的选取原则同上。
上述两类监测点布设在建设用地上时需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所列45项指标及建设项目特征因子,布设在农用地时需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所列8项指标及建设项目特征因子。此外其他类型的监测点,其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可仅为特征因子。
(2)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土壤环境当前及历史上确无可能污染源的,无需根据《导则》布点原则7.4.2.10布设监测点位。
问题Q:《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6.2.2.2”“表3”中“建设项目周边”里的“周边”是否指的是项目红线范围内邻近的区域?还是根据“表5”中的现状调查范围确定,还是有其他定义的方法?
答复A:“周边”指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应在工程分析基础上,识别建设项目影响类型与途径,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条件判定。
一般原则为地表漫流考虑厂界周围50m范围,无组织沉降考虑厂界周围200m范围;有组织沉降可根据最大落地浓度距离来考虑,一般可考虑1.0km范围。
问题Q:土壤导则中“7.4.3监测点数要求”“表6”里面提到的“柱状样点”怎么理解?1个柱状样点是否包含了分别从0-0.5m、0.5-1.5m、1.5-3m处及3m以下取的样本?
答复A:单个柱状样点是否包含0-0.5m、0.5-1.5m、1.5-3m及3m以下的样本,由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垂向深度确定。
问题Q: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7.4.5”基本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分别根据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选取,这个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怎么判定,是看评价范围的主要类型还是看建设用地和其它用地的比例,如果是一个生产果汁的企业占地位于工业园区也需要监测GB 36600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吗?
答复A:(1)评价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和占地范围外,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以规划为准,占地范围外的以现状为准。基本因子根据监测点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选取。
(2)建设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A、附录B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识别工作,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如问题所指的生产果汁等食品加工生产类建设项目,属表A.1中的第十款“其他行业”,其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
问题Q:请问土地利用类型是指土地的现状还是当地已经规划好的土地类型。环评工作是先期介入的,项目占地的土地性质已调整为工业用地,但实际企业未实施建设,还是一片农田。此时土壤布点监测中基本因子,是按照GB15618来定还是GB36600来定?
答复A:《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7.4.5”中“a)”的“土地利用类型”占地范围内的以规划为准,占地范围外的以现状为准。
问题Q: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采用风险管控措施的污染地块,污染不一定消除,能否实现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通过后,是否可以移出名录?
答复A:构成土壤污染风险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如人群),三者缺一不可。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是指通过采取修复或者风险管控措施,使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处于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修复是通过减少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或者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毒性等方式达到安全利用的目的。风险管控是采取各种措施,消灭或者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降低风险发生时造成损害的程度,达到安全利用的目的,例如采取阻隔措施,切断污染物的暴露途径,人群接触不到污染土壤,污染土壤对人的健康风险就会消除或降低。因此,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均能够达到安全利用的目的。
通过风险管控可以实现安全利用,但不是所有的风险管控均可实现安全利用。例如,通过限制进入等措施,防止人群进入污染区域,可以管控对人体的风险,但不能保障该地块可以安全利用。因此只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才可以移出名录。
问题Q:被移出名录的采用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如何满足长期安全利用要求,政府部门如何进行监管?
答复A: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建设用地地块可以移出名录。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的规定,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从事后期管理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对后期管理活动结果负责。
需要说明的是,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是基于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场地条件、暴露情景等确定的,因此,经风险管控、修复后的建设用地地块的再开发利用,必须满足特定的要求条件,一旦有关条件发生变更,地块仍然可能存在风险,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和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从事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行政监管能够确保后期管理满足长期安全要求。
Q:在风险管控地块上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后如何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管?
答复A: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的规定,实施风险管控的地块应提出后期环境监管要求,一般包括长期环境监测与制度控制。后期环境监管要求参照HJ25.5-2018执行。
Q:是否所有清淤底泥均禁止在农用地使用,可否通过检测确定是否可能对农田土壤造成污染,对没有污染的可在农田使用?如果可在农用地使用,是否有标准要求及布点、检测的技术规范?
答复A:(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的规定,在农用地施用清淤底泥,不得对土壤造成污染。
(2)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清淤底泥相关污染控制地方标准。
(3)施用清淤底泥时,原则上清淤底泥产物中污染物的含量应不高于施用地土壤中相应的含量。清淤底泥施用前、后要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应当停止施用并采取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Q: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如何确定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
答复A: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确定。
问题Q: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布点和监测因子选择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复A:(1)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布点需要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该导则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布点参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要求执行。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基本因子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所列基本项目一致。该导则实施之前,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需要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对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要求,既包括表1中所列必测项目,也包括依据HJ 25.1、HJ 25.2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选测项目。
问题Q:按照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3推荐的检测方法,土壤中苯胺要按照《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834)来进行检测分析,但HJ834该标准方法中并没有“苯胺”该参数,请问未来是否会有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答复A:为配套《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实施中苯胺的测定,我部正在组织制订《土壤和沉积物 苯胺类和联苯胺类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目前,该标准已公开征求意见。在该标准发布实施之前,实验室按《合格评定 化学分析方法确认和验证指南》(GB/T27417-2017)、《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168-2010)和《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相关要求做好方法验证,确保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选择性、线性范围、测量范围、基体效应影响、准确度、精密度和测量不确定度等满足GB36600-2018苯胺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使用HJ 834-2017开展土壤中苯胺的监测工作。
问题Q:新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代替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新标准农用地包括耕地、园林和草地,林地和未利用地土壤如何选用评价标准?
答复A:《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保护目标主要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适用范围主要是耕地以及园地、牧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未利用地应当予以保护,不得污染和破坏”。
林地和未利用地土壤如何选用评价标准,应当依据其保护目标确定。比如,为保障食用林产品安全,可适用《食用林产品产地环境通用要求》(LY/T 1678-2014);未利用地可以按照未来拟利用方式及保护目标选择相应评价标准。
第3篇:场地调查报告编制
报告编制的几个关键点
1.潜在污染区域及污染物的确定
(1)潜在污染区域
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及装卸区域、危险物质储存区、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区域、物料输送管廊区域的储罐储槽、各类地下输送管线(或沟渠)集水井、检查井等所在区域、污染处理设施区域、敏感目标方向的厂界、根据资料或已有调查确定存在污染的区域、该企业曾发生过泄露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区域、其他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或存在异味的区域。(2)潜在污染物
结合生产工艺用到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中间及产物环节和最终产品类型,采取保守原则确定潜在污染物,同时考虑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可以参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指南的行业特征污染物。
2.监测点位的布设
(1)背景点的布设 1土壤背景点: ○在距离企业2km以内的外部区域或企业内远离各潜在污染区域及设施处布设至少1个土壤背景监测点。背景监测点应设置在所有潜在污染区域及设施的上游,或尽量选择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土壤。
原则上应采集表层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尽可能与场地表层土壤采样深度相同,如有必要也可采集深层土壤样品。2地下水背景点: ○应在所有潜在污染区域的地下水流向的上游,与污染物监测井相同的地层平面上设置至少1个背景监测井。地下水背景监测井应与污染物监测井设置在同一含水层。背景监测井距离所有潜在污染源的距离均应大于地下水的水流影响半径,位置应尽量选择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区域。(2)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
1初步调查` ○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
可根据原场地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选择可能污染较重的若干地块,作为土壤污染物识别的监测地块。原则上监测点位应选择地块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如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废弃物堆放处等。
对于污染较均匀的场地(包括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和地貌严重破坏的场地(包括拆迁性破坏、历史变更性破坏),可根据场地的形状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采样。
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建议3m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3m~6m采样间隔为1m,6m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2m。
2详细调查 ○对于根据污染识别和初步调查筛选的涉嫌污染区域,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m2不少于1个,其他区域每1600m2不少于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m2不少于1个。原则上最多1600m2对应一个监测点,面积较小的地块,应不少于5个监测点。(3)地下水监测点位的布设
对于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位,可结合环境调查结论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者四边形至少布设3~4个点位监测判断。地下水监测点位应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可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分别布设监测点位。
一般情况下,采样深度应在监测井水面0.5m以下。对于低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污染,监测点位应设置在含水层顶部;对于高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污染,监测点位应设置在含水层底部和不透水层顶部。
一般情况下,应在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测井。
3.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的确定
检测项目应根据保守性原则,按照场地内外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物,同时考虑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判断样品的检测分析项目。一般工业场地可选择的检测项目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氰化物和石棉等。(1)土壤中检测项目
基本项目: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共计45项。GB36600-2018 此外,pH、锌、石油烃类污染物、多氯联苯类也常常需要考虑。(2)地下水检测项目
常规指标:pH、氨氮、石油类、六价铬、砷、汞、镉、铅、铜和镍。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4.风险评价筛选值的确定
(1)土壤风险筛选值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参考的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等。(2)地下水风险筛选值 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该标准未列出的指标参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3)地表水质量标准
执行《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
报告中要注意的地方
(1)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2)
(3)
第4篇:机房场地环境要求
吉林电信综合语音平台建设方案建议书附件
附件五:场地及环境准备要求
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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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安装环境 ...........................................................................................................3 2.安装程序...........................................................................................................5 3.电源要求...........................................................................................................7 4.接地要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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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环境
相关资料
机架尺寸:机架高为19英寸,标准机架占地60×60平方厘米,机架前后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保证安装、调测和日常维护。
机架外观如下图所示:
显示器键盘节节点点 节点电源服务器机架各设备的电源要求:
工程首选交流供电设备,设备应能在下列供电范围内正常工作:
直流:-40~-57V 交流:~220v + 5% 或 ~220v – 5% 机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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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板强度
当机房铺设高架地板时,必须考虑地板是否能支撑机房所有设备的重量,在计算所需的地板强度时必须考虑: a)、计算机主机及所有外围设备的重量
b)、辅助设备的重量,如桌、椅、储柜、打字机等 c)、工作人员的重量
d)、高架地板的重量(约每方英尺10磅或每平方米48.8斤)e)、电缆线重量(约每平方英尺0.85磅)
请洽询大楼建筑师有关地板承受重量的问题。虽然一般大楼地板都能承受中小型计算机系统的负荷,但所有负载因素还是要仔细纳入计算,并与地板的承受负荷相比较,确保安全。2)、高架地板
高架地板应具有下列性质:
a)、高架地板高度在20-30公分(8-13英寸)
b)、高架地板尺寸不大于60公分 X公分(2英尺X2英尺)c)、点荷重(Point Load):454公斤
d)、高架地板有接地处理,即支架与金属地板应与建筑物接地以导线连接 e)、地板绝缘电阻大于150K欧姆,小于20,000M欧姆,地板面使用有乙烯基或其他防静电材料
3)、机房环境规划
为使XXXX计算机系统发挥最大效益,即减少机器故障,无差错运转,规划良好的机房环境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
对于环境因素的考虑应包括机房工作的温度、湿度、空气含尘量、机房的颤动度和电磁场杂波干扰程度。
机房内最佳作业环境: a)、温度:20-25℃ 最佳:22℃ b)、相对温度:40%-60% 最佳55% c)、机房最大温度变化率10℃/小时 机房散热(Heat Diipation)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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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机房内计算机系统工作于最佳温/湿度空间,必须计算机房内总散热量,其中包括: a)、机房内每一机器的散热量 b)、灯光
c)、人员散热(每人平均600BTU/小时)d)、未来扩充的设备
e)、机房空间散热(机房大小×50BTU/每平方英尺=机房空间散热量)将上述五项累计总和即为机房总散热量。下述公式可换算成冷气机使用千卡: BTU/h=WATTS×3.413,K/h=BTU/h×0.25 2.安装程序
设备的安装方式和抗震措施
为使计算机系统能够很顺利地安装,场地联络人员(由局方人员担任)必须安排好以下工作:
a)、选择机房场地
b)、负责协调及督导场地结构、环境及电力准备施工人员,并告知施工人员计算机系统的主要规格(可由我方人员协助)
c)、安排每项工程施工的日期与协调 d)、规划系统设备安装位置 e)、考虑场地安全预防措施
f)、审查并填写“机房设备计划审查表”
g)、安排计算机系统人员训练日期(包括公司内部操作人员训练及计算机公司的训练)
h)、收货、开箱
i)、检查到货机器是否有损害(若有损害请通知保险公司及XXXX代表)将产品移至机房或者产品架
安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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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场地联络人员了解整个计算机系统安装所需步骤,便于安排与筹划场地准备计划,现将一般安装程序按顺序列于下文:
a)、XXXX业务人员接到订购合约
b)、XXXX工程师被指派协助客户完成场地准备计划
c)、XXXX工程师或业务代表将“计算机场地计划及准备准则”交给客户,同时客户指定一场地联络人员负责与XXXX工程师联系,召开场地准备会议。
d)、场地联络人负责协调、分配场地结构、环境与电源工作给相关人员 e)、XXXX工程师、场地联络人员及有关工程人员讨论计算机场地规格 f)、场地联络人员与工程相关人员分别完成机房设备审查表,并与XXXX工程师讨论场地结构工程开始施工,并进行其他各项工程。
h)、工程完成后,场地联络人员检查场地,并填写场地完成检查表 i)、通知XXXX工程师前往实施场地鉴定服务
j)、机器到货后,场地联络人员负责开箱并且将系统设备移至机房,XXXX工程师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开始安装,测试计算机系统
系统组建建议
在便于系统安装工程的顺利施工,同时也便于局方开拓业务,建议局方在人员和安装环境以及业务准备方面予以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的配合在工程安装中,每个安装现场都要求配备以下人员:
(1)、管理人员1-2名,需具备全面管理信息能的能力;在人员调度与电子商务经营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2)、技术维护人员2-3名,熟悉软件、NOVELL网络、微机硬件及程控交换技术、具有责任心和活跃的思维。
(3)、录音员1-2名,具有良好的广播播音素质。
(4)、业务人员2-3名,熟悉声讯市场业务,有宣传推广经验,并有较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关系。
2、机房的装修
装修由局方负责,并将工程中所涉及的中继线、电源线等做好标识,敷设至机架位置,并预留足够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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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空调机(30平方米对应4匹),机房温度应在18-25 摄氏度之间,湿度应在45%-75%之间,采编室,录音室安装隔音材料,安排至少4张电脑台,书架、报纸架、文件柜、办公桌、传真机。
3、机房电源的配备
每套中心服务器需800W,每个节点需300W;一般都要求机房配备足够的UPS后备电源(220W电源4.3千瓦以上)
4、PCM数字接口的落实:
程控机房提供75欧姆的2.048MPCM中继线。
5、工作计划的制订
工作计划需与甲方一起制订,包括详细的开台工作计划(日程表)和宣传推广计划。
6、信息的收集
从书店、图书馆、政府部门等处收集各类信息
7、收费标准的落实
信息收费标准需报当地物价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网络维护所需仪器、仪表
为便于系统中的网络维护,局方应具备相应的网络测试仪器仪表,包括PCM分析仪、网络分析仪等。
3.电源要求
本系统机房内必须有专用的电源开关箱,空调系统不得与电脑系统同一电源,照明系统电源亦不得与计算机系统同一电源,或可用同一电源,但电脑系统前应有稳压电源。对于服务器及主控台,应使用单独的开关及插座。
安装任何计算机,电源均为首要考虑因素,对于电源品质(指电压、频率变化滤波效果)愈优,则计算机的使用情况愈好,建议本系统电源符合以下要求:
(1)、电压、频率允许变化范围: 交流 电压:单相220V,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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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50HZ,土5%
直流-40---57V(2)、瞬间电压:
瞬间变动电压,不能超过220V+5%,且必须在25个周期(0.5秒)内恢复至220V,对于计算机系统则须于三个周期内恢复。
(3)、总谐波成份不得高于5%(4)、瞬间冲击电压
瞬间冲击电压若大于100V时,将使计算机系统产生问题,瞬间冲击电压不能大于100V,即使用权在100V以内(50~100V),每天出现次数大于20次,也应该进行检查校正。
(4)、不间断电源(UPS)
为更好地满足上述几点的要求需要采用带稳压的UPS不间断电源,可以滤除电力网上的强脉冲于扰,保证系统正常地不停机运行。交流电源由电力室电源设备引380V电源至UPS设备,再由UPS设备接至机房内交直流电源架分配线向各受电设备供电。
4.接地要求
为避免计算机设备受致电外界电力干扰,并顾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场地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其标准如下:
(1)、接地线必须和任何导线完全隔离及绝缘,且仅能与建筑物的真正接地线电源中性线相接;
(2)、接地线线径至少为4毫米;
(3)、系统接地阻抗在电源插座中性线与接地线间测量时,不得大于3 欧姆;
(4)、在电源输出座所测得之中性线和接地线间电压必须少于1.0伏特,同时,无论计算机系统是否启用,电压值的变化量亦不得超过1.0伏特;
(5)、不能使用铁管代替接地线;
(6)、在接地线的接地端测得接地电阻不大于3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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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接地线必须接至每个分路;(8)、地线排不小于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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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环境调查报告
一、请问你注意保护环境吗?
回答会的有8人,占40%。回答不会的有3人、占15%。回答有时会,有时不会的有9人,占45%。看来,大家还是对环境问题不太重是啊。
二、你会主动义务帮助保护环境吗(如清除“牛皮藓”、回收废电池、清除白色污染等)?
回答会的只有2人,都是老人、占10%。回答老师布置了就去,不布置就不去的有5人,占25%,都是小学生。还有一些回答不会去的有13人,占65%。大家都是把这些工作当作别人的事情,不太关心。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