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抓落实
强化监管抓规范
——庆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庆阳市农经局(2013年8月5日)
近年来,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它作为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全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委托代理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规范化进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规范化程度,遏制了村级腐败。全市在乡(镇)一级全部建立了农财管理中心,实行委托代理,统一了会计账簿,会计科目,账目由代理会计专人记账,村报帐员按规定于每月月底报帐,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使会计信息更真实、更可信,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了资产管理,防止了资产流失。对村上的固定资产建立了档案,乡(镇)随时掌握村级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租赁等动态信息,经营收入所得必须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从而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绝大部分乡(镇)农财管理中心对村上的每项收入都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收入来源,发现有未登记上账的收入,及时督促存入管理中心专户。
1 三是实行了财务公开,增加了收支透明度。在实现“三资”委托代理和应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乡镇,由乡(镇)通过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实行财务公开,村民可以随时查阅村级账目,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村民人人都有知情权,可以对不合理或情况不明的开支提出质询、批评或建议,从而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集体“三资”管理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县、乡干部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之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在会议中强调集体“三资”管理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人大、政协多次提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提案和建议;纪检、监察、农牧、财政等部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贯彻上级精神。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轨道。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下,各级农经机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抓促落实。今年,省政府办5号文件下发后,我市联系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庆政办发
2 „2013‟129号),对全市下一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成为推动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二、健全制度建设,促进“三资”管理规范运行 制度是行为的准则。从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办法》等12个规章制度,规定了“村账乡管”、财务公开、台账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等制度,近年根据农村政策的变动不断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村报账员、村主任、支书、乡镇代理会计和乡镇领导干部等列为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主体,实行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构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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