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中心学校固定资产处置
申
请
师宗县教育局、财政局:
按照要求,我校于2014年9月2日至10月20日组织各学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各学校已经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并按实际填报已经损坏和不能使用的资产,由中心学校统一上报师宗县教育局和财政局进行处置。现将我镇10个学校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向上级提出处置申请。
一、专用设备
1997年和2008年上级拨发的1套零3台老式的播放胶片的投影仪,总价47620元,此批投影仪属淘汰产品,又加之年久失修,已严重损坏,建议从学校固定资产帐中核减。
二、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1、2007年购买的一台影碟机,原值500元,已使用7年;
2、2007年购买的4台音响设备,原值2280元,已使用7年;
3、2003和2004年购买的4台一体机,原值7050元,已使用11年;
4、2010年购买的一台消毒柜,原值998元,已使用4年;
5、2004和2006年购买的卫星接收机11台,原值4950元,已使用8年;
6、2010和2012年购买的刷卡机3台,原值26100元,已使用4年;
7、2002至2007年购买的数码相机6台,原值14060元,已使用7至12年;
8、2003年购买的美的冰柜2台,原值2920元,已使用11年;
9、1997至2008年购买的录音机扩音机功放6台,原值4540元,已使用多年;
10、2010年购买的多媒体设备2套,原值33500元,已使用4年。
11、2004至2006年购买的电视机18台,原值63000元,已使用8至10年。
12、2004至2007年购买的电脑13台,原值83908元,已使用7至10年。
13、2005至2007年购买的笔记本电脑2台,原值9400元,已使用7至9年。
14、2004至2006年购买的VCD、DVD24台,原值36000元,已使用8至10年。
15、2003和2008年购买的打印机2台复印件1台,原值78710元,已使用多年。
以上十五项,原值小计367916元,已属损坏或报废产品,建议从学校固定资产帐中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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