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自查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截止200X年XX月31日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申报的资产损失进行专项财务审计。XX公司对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对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申报的损失及挂账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在资产损失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XX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审阅、函证、监盘和核查资产损失依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情况说明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指南:主要应包括以下要点:
(一)企业简况
包括XX公司成立的时间、地点、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点、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等情况
(二)清产核资范围
1.列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子企业的户数、名称、执行的原会计制度
序号
企业名称
执行的原会计制度
2.不列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企业账面数作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执行的会计制度
不列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原因
二、清产核资依据
(一)法规政策依据
指南:XX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法规政策依据为: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9月9日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方法》(国资委令第1号)。
2.20XX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XX72号);
3.20XX年9月13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XX72号);
4.20XX年9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XX72号);
(二)企业工作依据
指南:XX公司依据以上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及资产损失认定及预计损失认定标准,安排执行清产核资的具体工作:
1.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操作方法/工作规程
2.XXX公司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认定标准具体标准:
3.XXX公司清产核资预计损失认定标准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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