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舆情管控之研究
近些年,各大媒体对于农产品负面舆情屡见不鲜,很多谣言对农户造成了极大困扰和巨大损失,即使能够后期证明谣言,但是重大打击已然形成。这其中,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面对不利舆论时极其缺乏应对能力,也缺少必要发声渠道,舆情管控水平亟待加强。
一、农产品舆情特征
在总结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各类农产品舆情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大多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安全性疑虑为主
无论是防腐剂蜜桃,还是注水猪肉、僵尸肉、福尔马林蔬菜、糖精西瓜,所有不利舆情都是围绕着这些产品存在着安全性疑虑展开,利用各种耸人听闻的化学名词结合日常所需的农产品,通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大肆传播。
(二)信息传播迅速
近年来,我国科技信息发展迅速,并且在极短时间内实现了PC网络时代向手机网络时代的转型,人们越来越习惯于通过手机端获取新闻信息。而手机端获取信息虽然更加便捷,可是因为大量信息的充斥,媒体愈发倾向“抢新闻”、第一时间发布“震惊新闻”,甚至不加核实就进行传播。
(三)农民缺少发声渠道
目前除了一些农业网站和报纸杂志,基本上都没有农民的发声渠道,而即使是这些媒体,也鲜少有专业农民发布新闻信息。与各类娱乐新闻、科技新闻相比,农业新闻的关注度极低,这就导致农民发声之后也会很难产生扩散性影响,遇到谣言时有心无力。
(四)负面舆情关注度高
人们普遍对农产品的负面舆情更加关注和重视,而对正面舆情缺乏关注甚至基本认识。比如对此次防腐剂喷桃事件,大量民众在微信等平台上转发,并且采取放弃蜜桃消费的方式规避潜在风险,但是对于各类农业增产、新产品上市等正面舆情知之甚少,甚至看到也多不予理会。
二、农产品舆情管控方式
要加强农产品舆情管控,就必须选择正确的管控方式,要有针对性:
(一)媒体发声
这种方式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两种。第一种即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发布辟谣信息,对出现的负面舆情进行事实澄清和证据展示,重新赢得大众信任,重塑品牌形象;第二种即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发布农民本身或代表其利益的群体的声音,将相关事实讲述出来,对负面舆情进行澄清。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受众广泛、信息传播迅速,缺点是需要一定费用、公信力不一定强。
(二)政府履职
这种方式即农民将负面舆情上报政府机关,政府机关鉴定核实后,在政府网站或公众媒体上对虚假信息进行驳斥、辟谣,并交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公信力强、费用花费少,缺点是关注人群较少、存在处理时滞。
(三)供应链沟通
这种方式即农民对负面舆情在社会中的传播暂不予理会,而对采购商、经销商等密切相关的群体第一时间沟通,通过充分证据和事实证明农产品安全性,确保农产品的顺利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将舆情风险从自身转移到供应链相关人身上的行为,治标不治本。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得到转移、农民损失较小,缺点是其他关联方承担风险、无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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