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2012]42号
钟山乡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2年度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有效预防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及罗平县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特征
我乡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涉及8个村委会16个自然村。其中岩石崩塌1处(白蛋村);滑坡15处(双洞、大寨、中村、张家冲、白儿、坡上、黄小寨、徐小寨、莫小寨、旧屋居、乃格沙、上摸朗、下摸朗、洒坡、中寨)
(二)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资料分析,2012年罗平境内降雨量将恢复到每年1700-1800mm,大致出现在5—8月份,降雨量较为集中,多大雨或暴雨,易产生局部洪涝,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月份。
(2)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10月份,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二、防治原则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从乡情、灾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着重解决我乡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的支持,认真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层层负责、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四项制度,落实简易观测、灾前报警、紧急避让三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7篇: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三界沟煤矿地质灾害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7月
目录
一、地质灾害普查制度......................................1
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1
三、地质灾害值班制度......................................5
四、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7
五、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8
六、地质灾害巡查制度......................................8
七、矿井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制度..........................9
八、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2
九、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13
十、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3 十
一、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4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
1.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2.地质灾害巡查范围: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及建设工程切坡地段。重点巡查联建楼、办公楼、单身公寓、重大工程设施、高陡切坡地段和临时工棚切坡段。
3.地质灾害巡查内容: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潜在规模、威胁对象及危害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防灾措施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落实情况。
4.巡查人员必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当地乡(镇)、村(或有关单位)人员;也可以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技术单位联合组成巡查组进行巡查。
5.对巡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制定防灾措施;并通知乡镇、村或有关建设单位,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6.巡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不能流于形式。每次巡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巡查责任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臵。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臵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臵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臵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2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臵,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3 ⑤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井筒没有回填前,要经常协助鹤济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人员,采用电测法对井筒水位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⑧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⑨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
⑩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臵,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①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鼓包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 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中型以上的褶皱,超过5m³/h以上的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有关相关部门,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
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决定成立地质灾害隐患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
成 员:各副矿长、各专业副总工、各科长、区队长
2、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3、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4、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5、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6、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1、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
2、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4、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到位。
5、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报告后,要认真分析、核定各类信息的来源,及时、准确地按程序上报灾情险情。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2、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对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臵明显警示标志。
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为加强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是指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本制度所称“巡查”是指对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巡回检查。
2、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巡查应做好书面记录。
3、地质灾害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
4、地质灾害巡查中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应查明隐患规模及发展趋势,提出防灾措施。
5、地质灾害巡查内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采取有效的巡查方法;巡查记录是否完整,地质灾害巡查人员是否掌握灾害隐患险情,防灾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巡查人员及预警信号、值班制度执行情况、交通通讯系统情况等。
6、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矿井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制度
A、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水害是威胁矿井安全的主要灾害之一,加强水害预测预报,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 37号令、《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相关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水害预测预报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防治水措施。
2、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一)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含(隔)水层特征、钻孔封孔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赋存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三)根据矿井月度生产接替计划及施工组织进行预测预报。
(四)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3、预测预报的组织和实施
(一)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制。各业务科室分工如下:
(1)地测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设计和措施审批与指导实施。
(2)生产科负责采掘施工进度,配合做好防治水工程管理。(3)机电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确保排水能力满足预测涌水量的排水要求。
(4)调度室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以及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通讯、调度、水沟、水仓管理、地表水防控、矿井水文监测系统维护。
(5)安全科负责防治水设计、措施的监督实施、安全管理。
(二)每月24号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以矿井为单位进行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办公室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负责汇总整理。包括以下内容:
9(1)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价。
(2)预测判断采掘工作面前方是否存在老空、老巷、各种含水体及导水通道,并对积水位臵、范围、水压、水量做出分析判断。
(3)对物探异常区分布情况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
(4)结合工作面内部及附近钻孔,并参照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中隔水层等厚线图,分析底板隔水层厚度变化,对突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5)分析下一步可能突水的位臵、水源、水量变化趋势。(6)根据预测的出水位臵和水量,对排水设备、设施和排水管路进行排查,评价水泵、排水管路、水管、排水沟、临时水仓等是否满足要求。
(7)针对采掘工作面及开口巷道前方上述各类水害因素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4、水害预测预报工作相关要求
(一)为了使预测预报范围较好的衔接,采掘工作面预测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1.3倍。
(二)采掘计划出现调整时,按调整后采掘计划及时补充水害预测预报。
(三)施工单位在预报下发后严格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测部门汇报。
(四)技术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对预测预报内容进行补充。
(五)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B、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配合安全生产,预测采、掘工程前方的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问题,提前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专职地质人员,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均由地质技术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根据矿井地质资料,认真分析
10 研究所施工井巷揭露资料,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采、掘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提前向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必须在采、掘前做出相应的措施,经会审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瓦斯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3、在提交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地质技术员要紧跟采掘工程进度,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资料。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4、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发火区或煤层底板承受水压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先探后掘。
5、工作面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未解放带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提前疏放水、加强支护或停掘,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突水、瓦斯等事故,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6、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均有详细描述。
7、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完成后首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审批签字后下发执行。
8、地质技术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矿井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并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各类已揭露的地质资料,并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
9、地质技术员要及时与矿方技术部门沟通,了解矿井生产接续及变化情况,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0、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
11 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11、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水患等地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C、其他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1、矿地测防治水部门严格井上下测量工作,要做到井上下对照图要及时准确,对村庄、河流、铁路、公路等要留有足够保安煤柱,确保井上地面建筑的安全。
2、地测防治水科在雨季来临前做好矿井范围内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区、山体滑坡、井上下联通的钻孔、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分析、预测、预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资料要定期分析,对测定成果精度进行审定,以便为我矿采掘提供正确的资料。
2.按规定定期装订成册,装入柜子,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要求.3.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
4.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专用柜子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
5.资料仪器专人负责管理。仪器使用后及时擦拭,放仪器室集中保管。
6.大型贯通、探放水、排放瓦斯要提供相应的资料,提供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12 提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度本制度:
1.图纸比例统一为1:5000以下。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
2.按时交接煤矿交换水文地质资料、采掘工程平面与通风系统图。
3、图纸必须保证每月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
4.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 5.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年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6.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地测科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加强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为规范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会议由地测副总主持,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地测科科长、副科长、技术员、组长,时间为每周日下午3:00,地点在矿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会议内容:
(1)传达矿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的计划和整改措施,责任到
13 人。
(3)检查上月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
(4)总结分析本部门工作情况,分析、讨论、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会议内容记入《安全会议记录本》,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实行参加人员签到制度。
3、会议程序
(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制度,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地测科各分管科长汇报本月本系统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重点情况。
(3)地测科科长、副总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
4、管理规定
(1)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次。
(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3)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4)会议结束后,地测科做好会议记录,第二天打印下发。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是煤矿生产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依据,为加强技术管理、保证所提供资料、技术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此审批制度:
1、所有地测图纸及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提供其他部门使用。
2、每年年初地测专业组应根据煤矿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地测年度工作计划,经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科负责人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科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4、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以及已结束工作面、采区的采后总结等由地测负责人审核后,报技术科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5、月度、临时性地质预报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科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6、地质基础资料如大中型地质构造台账、井巷地质素描图以及专用原始记录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部负责人审批。
7、各项重要工程测量方案、重要贯通误差预计等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部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重要工程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部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8、重要贯通、开掘、放线变更、到位及过巷等通知单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报技术科、安检科、生产科、通防科、调度室及掘进区队等会签后,由矿分管矿长或分管掘进的副总批准后,分发至各有关单位。
9、地测专业组提供的有关储量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资料,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后,报技术部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10、回采工作面地物调查报告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科负责人审批。
11、测量基础资料与原始记录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科负责人审批。
12、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年度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等由地测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及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3、年度、月度及临时性水文地质分析预报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科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14、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验收总结报告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科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15、一般探放水措施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部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16、各类矿图严格依照图签进行审批。
17、对外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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