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或“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平台项目申报书”)
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其中示范项目优先支持军民融合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中央在川单位在四川转化应用的成果和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在川转化的成果。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二)支持类型和经费。
1.重大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4:1,上年度产值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2亿元以上。
2.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
3.培育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经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中试形成定型产品并实现销售。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1年12月。(四)支持方向。
1.电子信息。重点支持专用芯片、专用显示器件、3D打印、智能传感、专用智能终端等半导体芯片和智能硬件;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制造、金融、政务、公共安全、旅游、教育、传媒、环保、交通、医疗康养、物流、电商等领域和行业的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2.装备制造。
(1)智能制造装备。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服务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生产装配线、增材制造装备及其应用系统、柔性制造系统、数字化车间、智能传感器及其监测监控系统、大型油气钻采装备、大型石化成套设备、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设备、数控刀具、高端泵阀、精密气动液压元器件以及高端配套零部件的中试及产业化。
(2)轨道交通装备。重点支持新制式轨道交通车辆及配套装备、高过载节能环保型智能牵引变压器、动车组及地铁列车转向架接地装置、轨道交通关键焊接装备及焊接材料、列车检查智能装备、轨道交通隧道智能检测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3)节能环保装备。重点支持高效清洁节能锅炉炉窑;工业废气除尘、脱硫、脱硝、VOCs净化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及成套设备;高效低成本生活污水、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高效节能技术及设备;土壤及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及装备;清洁生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4)航空航天。重点支持通航整机及民机大部件、航空航天关键复杂结构件及零部件、先进航空航天复合材料及加工装备;航空发动机整机及关键部件;燃气轮机整机及关键部件;军/民用航电系统及产品、空管系统、国产机载卫星通信系统及成套设备;无人机整机及功能载荷;智慧机场及应用系统;基于微机械/GPS组合导航系统、航天伺服控制系统、军/民用无人机动力系统;航空维修及再制造技术的中试及产业化。(5)先进电力装备。重点支持能源互联网关键装备、无线能量传输及转换装置、新型电力电子装备、直流配电网关键设备、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消纳装备与系统、大容量储能系统及其组件、能量回馈利用装置、大容量高效变频/变流设备、特种电源的中试及产业化。
3.新材料。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关键材料、高性能特种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电子材料与器件、柔性和可穿戴式电子材料与器件、绿色环保建材、智能与自修复材料的中试及产业化。
4.食品饮料。重点支持区域优势粮油、果蔬、茶桑、菌笋、畜禽、蛋奶、水产的食品饮料深加工技术及创新产品,优势特色酿造发酵食品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创新成果中试及产业化,川菜预调理肉制品工业化与特色川菜产业化加工技术及应用推广,马铃薯、杂粮等主食化、糖果糕点化加工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特色果酒、米酒发酵技术及白酒产业智能化装备技术,新型发酵菌剂及活性培养物的产业化及食品饮料中应用推广,特色食品饮料加工储运过程品质保持及安全风险综合防控技术,大宗食品饮料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5.能源化工。重点支持高效陆上与海上风力发电关键装备、页岩气开发与利用相关技术与装备、生物质能源发电工程技术与装备、风电智能集成化控制系统、能源储存与转化技术与装备、制氢与储氢装备与技术、新能源并网装备、锂矿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高品质燃油炼制技术与装备、高效动力电池材料与器件、电池级化工原材料制备技术、油气田化学品升级换代产品与技术、光伏能源高效转化材料与器件等中试与工业化。
6.新能源汽车。重点支持电动汽车一体化电驱动系统、高可靠性车联网软硬件、满足功能安全标准的整车控制器产品的中试及产业化。
7.生物医药。重点支持抗体偶联等治疗性抗体药物、多联多价基因工程等新型疫苗、蛋白质和多肽药物、血液制品类药物;新型抗肿瘤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物、新型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新型消化系统药物、抗炎药物及糖尿病药物等;先进医学设备、医疗器械及生物医学材料的中试及产业化。
8.现代中药。重点支持新型中药饮片、重要大健康衍生产品、川产道地药材相关产品、中药新型剂、中医药现代化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9.特色现代农业。重点支持地方特色果蔬、林竹、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及配套种养技术,农林产品提质增效加工技术,绿色储运保鲜关键技术,林下经济、高寒地区设施农业、脆弱生态区植被恢复技术等创新成果应用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五)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中试或进入产业化初期。
(6)转化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7)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
2.重点项目。(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小试且已进入中试阶段。
(6)转化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7)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
3.培育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经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研发且进入小试阶段。
(6)转化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7)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二)支持类型与经费。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0年12月。(四)支持方向。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五)有关要求。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机构。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两年以上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经历。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化服务团队(专职服务人员在5人以上)。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项目。(1)申报主体为联盟理事长单位。
(2)联盟已在科技厅完成备案且已正常运行1年以上。(3)联盟成员单位需达10家以上。
3.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平台项目可不要求自筹经费。
第2篇:厦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践
我校成果转化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文章作者:厦门大学/杨 勇 金能明 王沈扬
2002年12月,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科技产业改革的精神组建了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资产公司”),并赋予资产公司代表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两大职能任务。
近年来,资产公司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在确保学校经营性资产保值与增值的同时,潜心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理顺关系,开拓进取,积极促进学校科技成果与国家、地方经济建设的对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许多内外部、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我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离国家、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只有客观面对现实,发扬已有的成绩,找出制约发展的因素,提出符合我校实际的改进措施,才能真正推动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一、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完善管理体系、完成职能对接、构筑转化平台、积极寻求资金资助、促进成果的社会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
资产公司作为学校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职能机构,紧密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这项核心任务进行周密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如下对内和对外的职能任务。主要是:
——建立起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相关院系及科研人员联系沟通的长效机制;
——建立并及时更新、完善科技成果资料库;
——深入跟踪调研科技成果项目,筛选重点项目进行推介;——组织科技型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扶持经费和奖项;
——推进学校应用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如大学科技园、各类工程中心)建设;——代表学校与国家、省、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的沟通与协调;
——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成果推介活动,拓宽科技成果的转化途径;——搜集技术市场需求信息,反馈给科技处及相关院系的科研人员;——代表学校、课题组及技术发明人与受让方(合作方)进行合作谈判、签订协议等相关成果转化活动。
2、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对接关系已基本理顺。
学校在2002年2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属学校所有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经科研管理等部门认定后,无偿划转到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进行管理、转化和实施产业化等投资经营活动。”根据这一规定,资产公司与学校科技处进一步完善了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机制。双方确认,科技成果在申请专利或成果鉴定(验收)之前的工作,是科技处的职能任务,资产公司密切配合并力求先期介入,做到在成果的形成过程中就能熟悉了解项目的性质和内容,以利于项目成果与社会需求的尽快对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形成并认定后,推向市场并实施转化的工作,是资产公司的职能任务,科技处积极协作,力求转化渠道更加广泛和成果项目的转化形式更加科学合理。在这个基础上,为使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到有序化、制度化,资产公司与科技处通过实践探索和研究总结,初步形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九个程序,并形成制度化。这九个程序是:
(1)学校科技处编制科技成果项目及内容简介,向资产公司转移;(2)资产公司在熟悉全部成果项目的同时,逐一访问课题组和技术发明人,深度了解科研成果项目的背景、性质、应用范围及转化方式等;
(3)资产公司结合技术市场需求信息,筛选出应用性较强、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并重新编撰资料,作为重点推介对象或提出下一步重点研发的方向;
(4)资产公司为主,科技处、相关院系领导和技术发明人配合,商定科研成果项目的最佳转化方式;
(5)资产公司为主,科技处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发布科技成果信息,推介重点转化项目;(6)获得市场反馈后,资产公司为主,相关院系领导和技术发明人配合,组织与受让方(合作方)进行谈判,达成转让或合作协议(草案);
(7)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已达成转让或合作协议(草案)的成果项目进行无形资产评估;
(8)根据评估结果,与受让方(合作方)协商调整协议条款,直至达成转让或合作协议的签订;
(9)资产公司备足相关项目的资料,由学校科技处代表学校办理科技成果的无偿划转手续。
资产公司和科技处依据以上合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有条不紊地共同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确保我校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的无偿划转行为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证明,我校在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整理筛选、推介活动、定价评估、转化谈判等环节,成果转化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技术发明人及所在院系所已经形成了纵横间的密切沟通、团结协作的链接关系,从而确保了成果转化信息流通和协作渠道在全校范围内的高度畅通。
几年来,资产公司已先后为学校的数百项应用型科研成果建立了较为详尽的资料库,还将重点科研成果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在日常工作中,与包括院士在内的200多位校内专家、教授,以及国家、省、市科研管理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随时掌握了解校内外最新的科研动态。通过接待来访、参加推介会和上门走访等形式与企业建立广泛联系,了解企业的科技需求,推介我校的科研成果项目和科研团队与人才。
3、依托优势学科、面向市场需求,促进成果转化。
资产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深入学校相关院系、课题组开展成果调研工作,以优势学科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成果的实际情况,采用技术转让、折价入股和实施许可等各类方式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工作。例如:
——2004年,化学化工学院杨意泉教授的“高硫化氢合成气一步法制甲硫醇”的专利技术以所有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德国Degua公司。——生命科学学院章军副教授以其微藻转基因三项发明专利折价入股厦大科晟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顺利获得国家农业部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目前正在申请生产许可证与生产批文,有望于明年进入大规模生产阶段。
——化学化工学院赵玉芬院士的“丙谷二肽合成方法”专利技术以专利实施许可的形式在厦大肽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转化工作。该生产工艺已于2002年与2005年分别获得中国专利与美国专利授权,并有望于近期获得德国、日本两国的专利授权。丙谷二肽原料药和注射液也实现了市场的小批量销售。
——物理机电学院陈朝教授的“光电探测器芯片”项目以专利实施许可的形式在建南应用技术公司进行转化工作。该项目的系列产品已进行多次试制,基本掌握了生产工艺,将于2007年初进行批量生产。
——化学化工学院江青茵教授的“循环流化床自动控制系统”项目折价入股厦大海通自控有限公司,公司现已承接了山东海化集团热电厂220吨、河南新乡热电厂440吨和河南开封热电厂44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控制系统等工程并通过了项目验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生命科学学院夏宁邵教授的“禽流感检测技术”项目折价入股厦门百德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与美国著名风险投资公司KPCB达成协议,共同开发推广禽流感检测技术,参与全球范围内禽流感的检测、诊断、预防与治疗技术的研发。
同时,在对原有部分科技企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资产公司利用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为背景,重点组建了厦大肽谷药业有限公司、厦大科晟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厦大建南应用技术公司等一批科技型企业。
四年来,实现科技成果转让或合作项目共12 项,获得转让费和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的股权折合人民币约300万元。
4、各类基金资助、获奖取得可喜收获。
资产公司历来重视组织申报科技三项经费和各类开发基金资助工作。四年来,资产公司及所属科技企业共获得各级政府各类资助立项金额885万元,已到位金额680万元。列入国家星火计划1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2项。在学校与厦门市政府签订的“985”二期建设协议中,也将投入1500万元用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同以往相比,资产公司所属的科技企业在申请资金扶持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在对学校科研经费的贡献方面,公司也从以前的零贡献发展到2004年的788万元,约占学校年度横向科研经费的16.3%左右,占科研总经费的6.7%。
近几年来,公司积极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各类规模和影响较大的博览会(主要有:北京科博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思明·高校院所·企业·投资机构·科技项目推介会等),进一步拓宽学校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途径,加大学校科研信息与社会需求信息的交流互动,并屡屡在各类展会中获得佳绩。其中,在素有“中国科技第一展”美称的深圳高交会中,我司组织的参展团组已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组织奖、优秀产品奖、优秀展示奖等多个奖项。
5、整合多方资源,构筑成果转化的运作平台。
2003年初,资产公司成立伊始,即面临着“十·五”期间全国最后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即将结束的严峻考验。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条件严格、程序复杂、时间十分紧迫,如果错失这次申报时机,我校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缺乏国家级成果转化平台。资产公司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全校多方资源,组织人员日夜加班,在完成10万多字申请报告的同时,促成了省政府协调成立福建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指导委员会和召开省长办公会批准我校申报,并赶在申报截止日(2003年2月24日)之前向教育部、科技部正式递交了申请报告,为我校日后建设国家级成果转化平台赢得了宝贵时机。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校科技园于2005年10月通过了科技部、教育部组织的专家现场评估,2005年12月被科技部、教育部正式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初步建成国家级成果转化平台。科技园现已完成一期校内孵化中心建设,建成生物医药、合成化学、纳米科技、微光机电、新型能源、农业技术等孵化中心;二期曾厝垵孵化区和集美生物医药科技园也即将启动建设。
2004年10月,我校和清华紫光英力公司联合申报“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依托我校在催化剂领域的领先优势,集成清华紫光英力公司在浆态床反应器方面的优势,可望开发出国际领先并具有原创性、适用于大规模生产多壁碳纳米管催化技术及浆态床一步法合成醇醚酯生产工艺。经多轮专家评审,现有望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此外,资产公司同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积极推进各类应用研究基地建设,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部级工程中心已批准建设,省虚拟器官工程研究中心等4个项目也在积极建设申报过程中,结合学校多学科领域,交叉上、中、下游的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
二、制约我校成果转化的“瓶颈”
近年来,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虽然取得可喜的进展,但从总体上看,基本上还处于“慢、少、弱、差”的状态。即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科研观念转变慢,可直接转化的科技成果项目少,参与研发国家、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意识较弱,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效益差。
我们认为,影响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纷繁复杂,其中既包括学校自身(成果供应方)的因素,又包括企业(成果需求方)的因素,还包括成果转化环境与环节方面的因素,而且各种因素相互关联,制约着我校科技产业的发展。
1、满足市场需求的应用型成果数量少、成熟度低,尤其缺乏针对国家、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
在2002—2005年期间,学校通过成果鉴定(验收)和获得专利授权的应用型科技成果平均每年约有40项,数量偏少。而且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大部分成果属实验室小试成果,没有进行工艺、装备等配套技术的中试研究,离实际应用尚有较大差距。
——部分科研人员仅仅是围绕科技核心问题、前沿问题的外围与边沿进行“小打小闹、修修补补”,无法面向国民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研工作,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难以形成标志性、高显示度的应用科技成果。
——即使部分成果具有一定的原始创新性,但又往往因规模化、工业化生产工艺较复杂或未熟化、生产成本较高、缺乏产业化条件,也难以被企业消化吸收。
因此,我校的许多科技成果企业问津的少,社会关注程度低。
2、科研导向与评价体系不利于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 目前,我校科研管理的机制体制已远远不能适应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要求。在科研导向和评价体系上存在明显缺陷,主要有:
——导向单一,造成科研人员重基础轻应用,重纵向轻横向,重论文专著和成果鉴定轻科技开发、成果转化,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
——功利性,造成科技人员追求短期出成果(而且主要是论文数),热心小课题、小项目,不注重长期积累与厚积薄发,无心也无力承担重大、长期的科研开发项目;
——对各类教学科研人员和不同学科过于强调普遍性与共性,忽视特殊性与个性,要求科研人员教学科研面面俱到,不同学科采取文理工医统一管理体系,不同研究阶段、基础与应用研究同一考核指标。
我校大部分科研人员(特别是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指出,根据学校现有的科研管理体制和评价体系,他们只有评上教授(正高职称)后才敢从事成果转化工作或是根本不愿意从事成果转化工作,这就严重阻碍了我校成果转化的跨越式发展。
3、应用研究基础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平台和基地建设滞后,转化实力有限。
长期以来,受办学理念、机制体制等影响,学校在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基础十分薄弱,难以为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与此同时,学校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面投入不足,造成园区规模小、各领域的应用研究平台和中试基地建设缓慢,高水平的科技中介服务人员少,配套服务能力差,孵化项目和孵化企业的能力都十分有限。
包括资产公司、大学科技园在内的科技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就资产公司而言,在完成学校每年规定的上缴任务后,企业自身的积累严重不足,用于发展的可支配资金十分有限,自身的投资能力和孵化能力不足。
4、政策实施与落实不到位,教师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实施积极有效的激励政策。我校自2004年召开第二次科研工作会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客观上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因种种原因,有些政策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有些政策没有落到实处,有些激励措施成为摆设,例如:
《厦门大学创新工程与繁荣计划基金管理办法》第九章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学校设有重大产业化项目基金,但事实上该基金长期没有到位,致使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明显的项目难以进行再投入和转化。
《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科研人员的创业业绩和成果可以作为其参加学校职称聘任的重要依据,但事实上该规定形同虚设,严重影响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
2006年6月,第三次科研工作会召开后,学校也还未能及时就教师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合理性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
5、社会企业普遍存在功利思想,高科技产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 对企业而言,大部分企业需要的是“短、平、快”的高新技术,即可以立即进行规模生产、回收周期较短、见效较快的科技项目。高新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其时效性很强,虽然其一旦成功实现产业化后,市场回报巨大,但同时又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等特点,由于学校现有的科技成果多为应用研究阶段或经初步孵化后的“半成品”项目,在现阶段企业对高科技项目的消化吸收能力弱,特别是风险投资及其完整的退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宁愿让大量的资金沉淀在银行或证券市场,也不太愿意冒投资失败风险。因此,学校大量的科技成果也就失去了转化和产业化的机会。
6、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各项功能有待建立和完善。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创新系统工程,外部环境至关重要。目前,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容乐观,还需要各级政府在科技战略制度、创新激励政策、科技资源配置、效益评估机制、技术市场和风险投资机构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努力营造适合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与氛围,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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