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证明
经本人申请,振兴社区审核并入户核实,确定闫美秀为困难职工,根据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即3月30日——4月5日,凡对上述同志评定为困难职工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振兴社区反映。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第2篇:公示证明
公示证明
我校教师孙丽波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5日,在公示期间,全体教师一致通过,无任何异议。
特此证明
校长签字: 鄂伦春旗诺敏河校2012年4月16日
第3篇:公示证明
梁文跃同志申报高级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公 示 证 明
兹有梁文跃同志,现罗甸县木引乡云里小学教师。该同志1962年6月19日出生,1981年7月毕业于贵州省罗甸师范,1981年8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先后在罗甸县罗悃小学、纳坪小学、木引小学、木引乡云里小学工作。其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所在的单位均属基层单位,在基层单位工作至今已满33年。该同志能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
由于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成绩得到领导的肯定,于1996年11月已取得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资格,1999年9月聘任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8年、2009年、2011年考核为“优秀”等次。2003年被县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师”光荣称号,2006年9月被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013年9月被县教育局授予“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称号,2014年9月被木引乡党委政府评为“优秀班主任”,被县教育局授予“教学质量管理优秀班主任”光荣称号。
该同志申报高级教师资格所报送的相关证件和业绩材料,经木引乡云里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属实,根据黔南人社通〔2014〕113号《黔南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该同志已具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将其报送的相关证件和业绩材料于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期7天公示与众,公示要求本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向木引乡云里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举报。
举报电话:***。特此证明
木引乡云里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8日
第4篇:公示证明
公示证明
我单位按职改工作申报程序,经职称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推荐熊迪同志晋升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职务于月日至月日,共天,对其申报材料在校务公开栏及教师生活区等 处公示。全体教师没有反对意见,同意推荐该同志此次晋升职称。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5篇:公示证明
公示证明
XXX,男,汉族,生于1980年3月16日,系宁县盘克镇潘村村人,2000年7月毕业于宁县师范学校,2002在中央电大函授进修学习,2000年9月在盘克学区任教至今。
工作十九年来,该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于律己,严谨治学,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以良好的育人态度及和谐的师生关系,尤其在少先队工作方面,表现极为突出,方法新颖,独出心裁,以爱心和坚持培养了一代代孩子良好的习惯,让每一位学生在自己的关怀下健康成长;教学成绩卓著,善于组织,讲求协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
经过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特此申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望上级审批为盼!
此致
敬礼
XX学区
2019年6月10日
第6篇:职称公示及公示证明
职称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今年推荐申报XX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XXX同志,硕士学历,2009年12月取得XX系列工程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主要负责XXX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XX同志,本科学历,2003年12月取得XX系列工程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主要负责XXX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XXX、XX同志申报XX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现对其个人基本信息及主要业绩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共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也可直接电话实名举报,举报电话XXXXX。
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公示证明
本单位XXX、XX同志申报XX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个人基本信息及主要业绩已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同意推荐XXX、XX两位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
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第7篇: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4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