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补办
(补证登记)
一、申请方式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灭失的,由不动产权利人作出遗失、灭失声明,并在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发布,15个工作日后,申请遗失补发。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核原件); 3.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具结书》(原件); 5.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6.婚姻状况证明(收复印件核原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核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