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广播电视广告从业人员培训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监管的相关精神,强化对我市广播电视媒体管理,决定对全市广播电视广告从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特拟定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广播电视台分管领导、广告经营中心主任;各县(区)广播电视台分管领导;市及县(区)广播电视广告从业人员,(市台10人,县区5人参训)。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5月21日,在市交通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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