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河南省 市(县)
结核病患者复学诊断证明
学校:
学生,性别,年龄 岁,系贵校 年级 班学生,于 年 月 日在市(县)诊断为传染性结核病,于 年 月 日在市(县)开始服药(住院治疗),经过 个月治疗后,于 年 月 日在市(县)检查后痰检阴性,后续治疗可在你校校医督导下继续服药,准予入校复学,特此证明。
市(县)(盖章)
年 月 日
第2篇:复学证明查验制度
复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
2、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3、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由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4、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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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x月x日
第3篇:复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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