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结核病防治所 诊断证明书
保定市结核病防治所
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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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诊断证明
人民医院
诊断证明书
(编号:No:201806158623)
2018年 月20日
姓 名: 性 别: 女 年 龄: 岁
门诊号:400058524 住院号:
单位或住址:铜川市耀州区咸丰路平新村
病情诊断:腹痛、胎儿不稳定。
处理意见:卧床静养,一月后复查。
-诊断医师签章:
注:此证明需到门诊办公室盖章后方可有效(仅限当日)、涂改无效。
第3篇:诊断证明
诊 断 证 明 书 存 根
姓 名性 别年 龄单 位
诊断
处理意见
医师
201年月日
………………………………………………………………………………………………………
姓 名性 别年 龄单 位
病情摘要:
诊断:
处理意见:
医师
******医院
2***年月日
第4篇:诊断证明规定
关于印发《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诊断性医学证明的开具、盖章流程,现将平度市人民医院《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工作中遵照执行。
医务科
门诊部
2014年3月20日
平度市人民医院
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
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医学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利和责任。为加强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规定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规定
1、临床医师要严格依法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填写齐全,对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负有法律责任。
2、特殊诊断证明,如涉及司法、计划生育、伤残等,需要持相关单位介绍信,医师方可按规定出具诊断证明,科主任要审核签名。
3、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4、不能以患者主诉、症状、体征、描述等非规范的医学诊断出具诊断证明。死亡、病情介绍等禁止使用诊断证明单。
5、出具的诊断证明必须与病历中记录一致,住院患者到医务科,门诊患者到门诊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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