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甲方:临沂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
本责任书由甲方(临沂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与乙方(涉密人员本人)签订,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为了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涉密人员的责任主体地位,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国家秘密保密具体事项
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其保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级部门下达的并标定密级的军品《计划任务书》、合同中所载内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秘密内容;
确定保密期限的原则,按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规定》,单位所定机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10年(保密期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不满一年的以月计)。
二、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有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权利;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单位保密制度,制定公司保密措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措施的培训;
4、对乙方履行保密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5、根据实际需要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变更。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单位保密制度的制定和保密措施的落实;(2)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有使用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透露国家秘密或国家秘密事项;
(2)不得窥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国家秘密;
(3)如发现国家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接受保密教育、培训;
(5)未经单位同意不得传递、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6)非公务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外出;因工作需要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外出,要严格执行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7)对本岗位工作中产生的涉密载体要及时标明密级并严格履行各种手续,采取保密措施;
(8)对承办的涉密事项和接触、使用的涉密载体,要严格执行《临沂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和《临沂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秘密设备、产品的保密管理规定》,防止泄密;
(9)使用非涉密机上网时(无论是在工作区域内还是工作区域外),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因私出境或调离涉密岗位,在执行脱密期前主动告知甲方,并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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