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员 证 明
攀枝花市经贸校:
兹有杜籼琳,系永兴中学2014级初三(9)班的学生。该同学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于2014年6月因毕业将组织关系转出,因团关系保存不当遗失,团费缴至2014年6月,望贵学校给予办理该同学的关系转接,特此证明。
永兴中学共青团 2014年11月15日
第2篇:团员证明
团 员 证 明
兹有我校2011级学生×××,于2013年5月4日加入中国共青团,由于学校工作疏忽,造成其团员档案遗失,敬请贵校予以接收,并重新建立团组织关系。
此致 敬礼
贵阳市×××中学团委会2015年1月20日
第3篇:团员证明
团 员 证 明
兹有***同志,男,**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经核实,该同志于****年**月**日在我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因年代久远,入团材料遗失。
入团介绍人:*** 特此证明
************中学
2017.09.28
第4篇:团员证明
团员证明
同学于
****年**月**日毕业于我校,是一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该同学在中学是一名正式团员。特此证明!
共青团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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