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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民警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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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民警岗位职责

第1篇:执法办案岗位大练兵试题

执法办案岗位大练兵试题2008-06-16 13:01 2007年工商岗位大练兵资料——执法办案

11、《反法》第二条中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反法》第二条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指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3、《消法》中的“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第45条)。

4、《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查封、扣押期限是多少?第18条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县级以上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5、对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如何处罚?工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

6、对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者如何处罚?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

7、对参加传销者如何处罚?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8、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如何处罚?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9、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那些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按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10、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哪些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11、工商部门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监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

(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

12、工商机关查处投机倒把活动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一)询问投机倒把行为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投机倒把行为人的财物,其中用于投机倒把的可以扣留;

(三)调查投机倒把行为和与之有关的活动;

(四)查阅、复制、扣留与投机倒把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1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走私贩私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对经销不具备进口手续、合法经销单位的发货票、合法的处罚决定书手续或者证明、经查证属于走私物品的,如何处罚?没收物品,没收销货款,可并处物品等值20%以下的罚款。

1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如何处罚?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15、《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对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如何处罚?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6、《关于经济犯罪立案标准追诉标准的规定》对申请公司登记存有哪些情况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17、《关于经济犯罪立案标准追诉标准的规定》如何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的追诉标准?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18、《关于经济犯罪立案标准追诉标准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案的追诉标准如何规定?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9、《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案件移送是否必须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是。

20、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哪些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21、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具备哪些条件?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3、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4、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直销企业应向符合相应条件的授课人员颁发依照商务部规定式样印制的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商务部备案。

22、公办学校收受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属于。

23、什么是回扣?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法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24、什么是折扣?折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款优惠,折扣是合法的。

25、某电器设备加工厂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在产品上擅自使用“3C”的认证标记。如何定性处罚?该行为违反了《反法》第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冒用认证标志行为,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转至使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进行处理。

26、某通讯公司承诺:凡在该公司预交一定数量的话费,即可参加抽奖,有机会获得汽车一部。如何定性处罚?该行为违法《反法》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应依据《反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7、某建筑公司为承揽建筑工程业务,在投标中联系串通其他竞标者压低价格。如何定性处罚?该行为违反了《反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应依据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中标无效,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8、某燃气公司对新装天然气的用户强行收取200元的押金,否则不予安装。如何定性处罚?该行为违反了《反法》第六条之规定,属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滥收费用行为,依据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滥收费用的,没收违法所得,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9、某机械厂的工程师将该企业保存在保险柜的设备加工资料窃取后,转手卖给其他经营者,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问:工程师的行为属于哪种行为?如何处理?该行为违法《反法》第十条之规定,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应依据《反法》第二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0、某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要求事故车辆必须到其指定的汽修厂修理。该行为如何定性处罚?违反《反法》第七条之规定,属于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应依据《反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31、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应当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

32、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方式给对方折扣,但折扣必须如实入帐。

33、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4、《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35、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者向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的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36、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8、在商品保修期内(三)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39、商品的产地是指商品的(制造地、加工地、生产者所在地)。

4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41、“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发票)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42、回扣的本质“帐外暗中”包括(转入其它财务帐、不记入财务帐、做假帐)。

43、《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1)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 秘密行为;(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7)公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11)串通投标行为。

44、《商标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45、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46、负责全国商标争议事宜的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47、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分为几种?分为四种,商品、服务、集体证明商标。

48、国家规定必须所有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什么商品?烟草制品。

49、国家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标记是什么?应当标注在商标哪个位置?是圆圈里加一个注字,再一个是圆圈里加一个R。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

50、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绝对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吗?不是!集体、证明商标可以使用!已注册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5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几年?从何时算起?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算起。

52、注册商标的续展期是什么时间?宽展期是什么时间?续展期是期满前六个月,宽展期是期满后六个月。

5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那五项?商标法52条

54、使用注册商标,有几种错误行为可使商标局撤消其注册商标?商标法44条。

55、大众传播媒体发布酒类广告:电视每套节目每天不得超过几条?广播每套节目每小时不得超过几条?报纸期刊每期不得超过几条?

10、2、2。

56、固定形式印刷广告的审批由谁承担?向全国发送的有国家局审批,其他有省级工商局审批。

57、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广告,应具备什么条件?

1、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2、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3、企业成立3年以上。

58、兽药广告审查批号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年。

59、在全国范围内、在重点媒体发布农药广告须经那一级农业行政部门批准?需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60、本省通过审批的农药广告到异省发布须办什么手续?须向广告发布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1、农药广告中未出现批准文号和电视台播出编号是正确的吗?批准文号必须出现,电视台播出编号是否出现国家没有规定。

62、在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表示吉祥,不属于迷信,不在禁止之列对吗?在禁止之列。

63、只要取得专利申请号,即可在广告中进行宣传,符合广告法规吗?不符合。

64、医疗水准较高的医疗机构在医疗广告中可以宣传治逾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对吗?不对。

65、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代替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形象对吗?对。

66、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商标,没带《商标注册证》,只有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印刷厂能给印刷吗?能。

67、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几年?2。

68、发布烟草广告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语,忠告语的面积占整个广告面积的百分比是多少?10%。

69、禁止广播、电影、电视发布烟草广告,但报刊可以发布少量广告。不行

70、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对。

71、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必须有“不替代药物治疗”的用语吗?是。

72、药品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 ”、“保险公司保险”的承诺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是可行的。不行。

73、药品未取得商标注册证可以做广告吗。可以。

74、药品广告中含有“国家级新药”允许吗?不允许。

75、医疗器械广告须经生产者所在地的省级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发布地的省级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对

76、医疗器械广告经审查批准后,应当将广告审查批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对。

77、医疗广告必须经过行政审批吗?不。

78、武警医院为了方便群众,在电视台作了医疗广告行吗?不行。

79、广告代理收费标准是20%对吗?15%。

80、广告收费标准,由广告经营者指定制订,不用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物价管理机关备案。应当备案。

81、为了扩大招生,德州某学院未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新闻媒体就给发布了招生广告,新闻媒体的做法对吗?不对

82、企业和产品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获得的有关机构组织展览(销)会等授予、颁发的各种名目的奖项,禁止在广告中发布。(√)

83、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各种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可以在广告中发布。(√)

84、经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地方名牌,可在广告中使用 X X省名牌、X X市名牌。(√)

85、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不必每项都清楚、明白。(X)

86、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87、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方式。

88、商标注册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89、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90、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四项权利。

91、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对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应报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92、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93、某烟草企业的烟草商标未注册,即进入市场销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并处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的(10%)以下。

94、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地名的继续有效。

95、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96、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97、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98、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99、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100、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1、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公告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各种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送达。

2、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3、使用注册商标,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行为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8.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被许可人商品的产地)。

4、新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有(自然人、有限公司、个体户、社会团体、协会、研究所)。

5、冒充注册商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非法获利2倍以下)。

6、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下哪些人可以提出异议(合伙人、利害关系人、销售商、消费者、工人、农民)。

7、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所称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在商品上;将商标用在商品交易文书上;将商标用在广告宣传上;将商标用在展览等商业活动上;将商标用在商品包装上;将商标用在商品容器上)。

8、《广告法》中所称广告,是指(商业广告)。

9、由于特殊情况需在大众传播媒介及非宗教场所发布与宗教内容有关的广告,须经(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110、对赞助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指定产品(商品)”,可使用(“×××活动赞助商(商品)”)。

11、对提供赞助商品并在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中使用的,可在其商品广告宣传中使用(“×××选用商品”)。

12、药品广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13、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14、利用交通工具等运动物体跨省发布户外广告,由(申请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1

15、广告主发布含有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房地产、保健食品、化妆品)内容的印刷品广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登记的印刷品广告,应当委托广告经营者向广告发布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16、根据《广告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药品广告,农药、兽药广告,医疗器械广告,社会招生广告,文艺演出广告)需要在发布前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17、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对人体安全无副作用、根治、疗效最佳、安全预防、药到病除)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18、广告代理是指什么?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

19、行政处罚由哪一级机关在什么范围内实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120、行政处罚由哪一级行政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1、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有什么限制?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2、在什么情形下,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3、违法行为在几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4、在什么情形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一)当场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

(二)对公民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25、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如何处理?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2篇:工商执法办案岗位廉政教案

工商行政执法办案岗位廉政教案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循序推进,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各种问责机制的逐步完善,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高涨,特别是工商“两费”停征后,工商执法工作重心的转移,工商监管领域的拓宽,工商一线执法人员普遍感觉到监管责任日益加重,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稍有不慎便会导致责任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各种问责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正确认识执法办案的廉政风险,对依法办案、维护部门形象和保护执法人员有着重要的意义。

廉政风险点通俗的说法就是在岗位与职权上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通常指掌握“案、费、证、照”等方面全力的干部在工作中如何规避,简单说就是利用严格的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督。设臵风险点就是让干部依法依规办事。

第一篇 执法办案中违法乱纪行为带来的危害性 执法办案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种常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工商职责,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1 在履行职责中,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违法乱纪的现象屡见不鲜,带有很大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损害部门形象。在当前投诉渠道多,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度高的情况下,对相对人处理不当,往往会引起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工商部门评价较差的结果,出现部门和相关人员被问责,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安徽阜阳奶粉事件,某工商所所长收受厂家1000元贿赂,金额不多,但社会影响极坏。

(二)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本身就存在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如果工商部门人员在执法办案中不作为就会影响相对人的利益,引起其反感,如果乱作为,甚至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贿赂将可能引起更大的不满,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承担法律责任。执法办案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作为公职人员必然要受到政纪、法纪的约束,违法乱纪情节较轻的将受到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 执法办案岗位职责

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1、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非法拼组装汽车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3、协调指导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

4、组织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要案件;

5、办理省局、州局、县委县政府交办及需要县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经济案。

二、具体岗位职责

(一)执法指导领导岗:

1、研究制定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和指导意见;

2、研究答复基层有关案件请示;

3、组织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经济违法案件;

4、负责系统案件质量管理与案件评析评查工作;

5、负责系统办案有关制度的制定及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案件主办岗:

1、办理一般程序案件立案手续;

2、组织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

3、依法办理行政强制措施的各项手续;

4、起草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连同案件材料送案 件核审机构(案件核审员)核审;

5、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参加听证;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负责记录在案;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8、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所办案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积极配合法制机构做好复议、诉讼应诉及赔偿工作;

10、负责自办案件的移送和执行工作;负责指导案件协办岗整理案卷;

11、负责系统内外有关部门提请县工商局具体案件协查事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案件协办岗

1、协助主办人工作。

2、接受案件主办人委托,履行案件主办岗授予负责某项或多项工作的职责。

3、在案件主办岗分配的办案任务范围内,依法进行初核、调查及使用相关措施。

4、具体负责办理案件材料的保管、移送、装订、归档等事宜。

5、具体负责县内外有关部门提请县工商局具体协查事宜。

6、完成交办工作。

(四)综合管理岗:

1、负责分局文件办理和相关单位来文办理和信访接待处理;

2、负责针对系统工作中的热点、新情况、新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分局工作总结、汇报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及各项台帐的登录。

3、负责办案文书的发放与管理。

第三篇 风险点位

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的出台,使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不规范是极易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又一个风险点。

一、风险环节

1、立销案管理;

2、调查取证;

3、实施强制措施;

4、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

5、案件移送;

6、罚没物资管理环节。

二、风险点位

(一)立销案管理的风险

瞒案不报、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擅自处理案源等情况,导致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或导致案源流失;发现有违法行为不属本单位管辖,不移交有关单位等。不按规定程序擅自销案。现场检查敷衍了事,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没有及时核查、收集证据,导致案件立案依据不足。办案人员可能存在接到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生案源,相对人想私了,办案人员认为不易被发现

5 而擅自不进行立案调查。不按规定使用案件系统进行立案,查办案件系统外运行,造成人情案、弃案的发生,可能导致不廉洁现象出现。

(二)调查取证中的风险

不按法定程序取证,导致程序违法。如未按规定两人以上持证执法,当事人权利告知不到位,如在行政处罚中,进行检查、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之前不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或者在出示检查证明时没有让当事人看清,就收回执法检查证,这在程序上是不合法,影响到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证明能力(关于出示执法检查证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明文规定)。在调查取证上,如果当事人事前已暗示办案人员或与办案人员达成某种“默契”,办案人员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故意遗漏一些关键证据,以达到减轻或者逃避处罚的目的;调查取证不足或伪造证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避重就轻或夸大事实、诱供、逼供导致案件不能准确定性量罚;不按规定抽样取证,袒护或故意为难行政相对人,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案件调查取证中,未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遗漏证据。调查时,取证不全不足,未坚持证据穷尽原则,可能导致案件定性、裁量不准确,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伪造或篡改证据,导致该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在查办案件环节中,未坚守办案纪律,向当事人泄漏案情,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或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

6 处,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现象,导致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

(三)行政处罚确定的风险

擅自改变案件定性、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大案小办、小案重罚或不予以处罚、行政处罚畸重,造成人情案、弃案的发生,可能导致不廉洁现象出现。;在执行中没有履行报批程序随意降级降档;违法干预执法办案人员办案、办人情案或打击报复;不按规定督促相关当事人执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执行的不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存在为谋取私利而滥用自由裁量权;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小案大办、大案小办或有案不办,截留私分、变相私分、提前预收罚没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不按程序进行送达,作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为了案件快办快结,一查不到底,对假冒等违法源头未予深究、或案后未有相应交代,因后续监管未跟上而被追溯相应责任的。

(四)实施强制措施的风险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有《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直销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

7 力。强制措施容易出问题的方面:一是越权使用强制措施。有的单位为了办案方便动不动就采取强制措施,暂扣或查封物品,而没有考虑到对经营者的处罚,最后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赋予了工商部门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这种超范围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较为普遍。采取强制措施,要考虑到案件定性和最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因素,《物权法》颁布实施后,采取强制措施更要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定要按期限办事,不能拖延,同时要考虑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违反程序。有的单位在能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中不按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比如不及时送达暂扣(查封)物品通知书、不出具暂扣或查封物品清单或清单记载不祥细(数量、新旧、好坏程度等)、对暂扣(查封)物品不及时作出处理(是罚没还是发还)、审批手续不完善(24小时内审批)。

(五)罚没财物管理的风险

对实施强制措施暂扣的财物、款项未及时办理人仓、入帐登记物品清单中对物品型号、数量等登记不详,可能导致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数量型号出现差错等不良后果。暂扣入仓或就地封存的财物、款项,因保管不善损毁、丢失;提前预收罚没款,擅自截留、挪用、私分、私放、出借罚没财物、变价款或其他方式擅自处理罚没财物;将罚没财物变相低价处理给当事人或他人;应该销毁的物品而未及时销毁。

(六)案件移送风险

8 随着行政法制的逐步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的问题已逐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工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力军,查办的行政案件中有大量的违法行为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如《公司法》: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商标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串通投标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广告法》:虚假广告罪;《合同法》:合同欺诈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无照经营取缔办法》非法经营罪等,这些罪名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内主要的或是常用的,至于具体案件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加以判断和认定。对移送案件操作违反规范要求,或该移交未移交,以至产生严重危害后果。

(七)、外部施压产生的风险。

在现行体制下,现实生活中,办案人要经常面对情与法的碰撞和矛盾,人情关系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情关系对执法的不当影响,导致产生偏离公正的人情案和关系案。一是涉及执法个人或单位的亲朋好友同事等直接亲情友情原因所办的案件,实质上是一种权情交易行为。这种人情和关系与执法个人感情、利益密切相关,很难取舍,天秤极易倾斜。尤其容易在9 一些社交广泛、喜交朋友,重情分、讲哥们义气,社会关系比较复杂、遇事不讲原则的同志身上发生。二是因为办案人员接受当事人的金钱、财物、礼物、宴请或受到某些人的请托拉拢和腐蚀等原因所办的案件,实质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这种人情关系案本可避免,却因为有的办案人员意志不坚定,贪图蝇头小利而摊上,送顺水人情。容易在一些喜欢应酬、好与老板结交,处事庸俗、好玩手中权力、恃权自大意识较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的人身上产生。三是有关部门领导或上级部门领导打招呼及局领导授意等原因所办的案子,实质上是一种权权交易行为。这类人情关系往往是领导直接向承办人或通过向局领导打招呼,局领导向下属承办人授意甚至直接干预办案的居多。容易在一些喜欢讨好结交领导、奉承领导、升迁欲望强、善于编织“关系网”或唯命是从的同志身上发生。四是受部分有特殊背景人物的影响所办的案件。这类案子的涉案当事人在当地有一定关系和背景,有的是知名人士、知名企业家或当地的纳税大户,有的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受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地方党政领导往往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等为由帮助说情、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并且他们中的某些人对工商工作有着一定的评价权,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官甚是为难,有时不得不手下留情。随着社会的调整,办案人员经受这方面的说情压力和地方保护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第四篇 典型案例

案例 因受贿为传销人员通风报信,获刑九年

【案情】2008年8月初,时任广西某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长的李雪润,在广州市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本市从事传销活动的罗某。李雪润明知罗某是本市一个传销组织的业务经理,但是在其承诺给予“好处费”的利诱下,仍多次通过手机向罗某提供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打击传销活动的信息,使罗某多次得以逃避打击,并通过户名为“张兴得”、“胡智勇”的邮政银行储蓄卡,先后收受罗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98000元。2009年3月,该传销组织被省工商、公安联合督察组一举查获。2009年12月30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公平交易科长的李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点评]李雪润身为公平交易科科长,对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应相当熟悉,应积极履行职能查处传销行为,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传销人员通风报信,从中收受“好处费”,目无法纪,罪责难逃。[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11 第二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案例二:《越权执法 违反程序——工商局败诉法庭》 【案情】2006年7月河南省某公平交易分局孙科长带领执法人员在未向值班人员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南阳市某骨伤医院,砸锁撬门,闯入该院制剂室,强行摘走墙上的《制剂许可证》(经省卫生厅颁发),拆掉室内空调,拉走库内原料、成品以及其它生产设备600余件,价值3万余元,而后封门换锁。2006年8月21日,骨伤医院接到该工商局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来该骨伤医院一纸诉状将该工商局告到了邓州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所谓“打假”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退还扣押的《制剂许可证》、药品和其它财物,并赔偿经济损失60余万元,邓州市人民法院很快立案。最后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工商局扣押原告《制剂许可证》、制剂室药品和其它财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经济赔偿诉讼请求另案处理;工商局承担诉讼费600元。

12 【点评】从这个案例来分析,既有越权执法行为,也有违反执法程序行为,首先砸锁撬门、封门换锁等一系列行为都是越权,法律法规还没有赋予工商部门这些权力;另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5条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和制剂的管理,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范围,只限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和“广告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所以到骨伤医院制剂室去查缴《制剂许可证》,拉走药品和其它生产设备,显然属超越职权,非法查扣;砸锁撬门和封门换锁更是没有法律依据。其次不出示执法证、对暂扣物品未及时处理等是违反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或者扣留、封存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场清点,开具清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在7日内作出没收、扣留或者解除登记保存的处理。

[法纪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3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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