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第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特别是经营的乳制品批批有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第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乳制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第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第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第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2篇: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
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3篇: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患有法律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三、保证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五、不使用无证产品和来源不明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六、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本摊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监管单位: 承诺人签字:
民乐县丰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4篇:内部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云南****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内部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承 诺 书
为了保障公司内部员工健康地工作、生活,切实做到服务员工,进一步落实公司关于加强《公司食堂管理暨员工就餐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承诺书,作为食堂工作人员对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所做出的郑重承诺。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二、凡进入食堂的粮油、蔬菜、肉食品等食材以及各种调味品(非外购的除外),全部实行定点采购,不得购入以次充优的非正常品质的原材料进入餐桌,确保品质合格。
三、所有食材在烹制前必须清洗整理干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开清洗,以防寄生虫或病菌借机滋生繁殖。
四、菜刀、砧板、锅铲、汤勺、碗筷、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相关器具必须做到分开使用与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用于储藏、存放物品的橱柜、台架、冰箱、冰柜、蒸煮器具等应保持清洁卫生。
六、做到蝇、鼠的防范工作,确保食用物品不受有害污染;做好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的卫生,确保清洁整洁。
七、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在作业时间内进入厨房工作间。
八、菜刀、砧板、锅铲、汤勺、桶、盆、筐、抹布以及橱柜、台架、冰箱、冰柜、蒸煮器具等其他相关器件,均须予以登记造册。
九、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对所有出品物的品质安全负责。
十、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201 年 月 日
综合管理部管理文件
1-1
第5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地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二、积极配合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采购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应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查验制度,确保所购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不使用下列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1、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2、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5、监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
五、所有食品均烧熟煮透后方供应,自助餐有足够的复热保温设施,保证食品的温度达60℃以上,食品上架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供应隔餐、隔夜的剩余食品。
六、餐(用)具消毒有专人负责,严格消毒程序,有足够的保洁柜存放备用餐具,餐饮具摆台控制在餐前30分钟以内。
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均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八、食品留样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记录。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专用,专人负责,上锁保管。
九、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符合相关要求。
十、一旦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者或者可疑传染病病人,立即报告监督人员并且协助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和消毒处理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的,本单位和负责人愿意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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