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回避制度
一、规定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规范用人制度,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人事关系,创造公平、公正的员工职业发展环境,避免各类不必要的利益及管理冲突,提升公司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事业部、公司及驻外机构。
二、回避范围
本规定所指亲属关系是指血系亲属及社会亲属,包括:
1.直系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4.其他应回避关系:男(女)朋友,仁兄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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