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的观念结构
社会观念结构就是指社会意识,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社会的观念结构建立在社会的经济结构之上并受社会的政治结构制约。社会观念结构是社会有机体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社会有机体的灵魂。社会的人的意识即人的社会意识,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意识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社会意识又有相对独立性,并通过各种形式对社会存在起反作用。社会意识是和社会存在相对应的哲学范畴,它总括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以及人类社会的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作为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精神过程,社会意识包括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科学和哲学等等的思想和观点,以及依据它们所建立起来的政治、法律等制度。
2.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社会意识具有两个一般特点:其一,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其二,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1)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根源,并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内容
社会意识的各种思想和观点,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也不管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多大的差别,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在一定社会存在的基础上产生和形成的,都是反映社会存在反映社会生活过程的,即都可以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找到它们的根源,只不过有些反映直接一点,有些间接一点,有些具体一点,有些抽象一点。这里还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社会意识不仅仅是关于人的社会意识,而且也包括关于自然的意识,因为社会意识与其说是人关于社会的意识,不如说是社会的人的意识。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是以人们对自然的实践关系为前提的,所以,即使是关于自然的意识,在实质上也是人与自然或社会与自然的实践关系的反映,而人、社会与自然的实践关系,是社会存在的重要内容。因此,一切社会意识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2)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意识必然或迟或早要发生变化
社会存在、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具体的,是历史地变化发展的。因此,作为社会存在之反映的社会意识也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不同,每一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相应的社会意识,社会存在发生了变化,社会意识便随之或迟或早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样,就使社会意识具有具体性和历史性的特点。
(3)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这是社会意识的另一个特点。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的含义是:其一,社会意识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并且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因而是独立的;其二,社会意识的独立性是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前提之下的,因而是相对的。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并不总是同它所依赖的社会物质基础的变化完全一致:有时落后于社会存在并阻碍其发展,有时又预见到社会存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推动社会的发展。即是说,某一种社会思想或理论,在它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根本改变之后,还可能存在相当长的时期,并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与此相反,先进的社会意识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见社会发展的趋势,对人们的社会实践起指导和动员的积极作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意识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有着不平衡性。历史上有许多经济落后的国家,在思想领域内却超过了经济上先进的国家。这种不平衡性的出现,是同种种具体的历史条件分不开的,这些条件包括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政治背景、阶级斗争形势、民族传统和国际的影响等等。总之,社会意识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因为落后的社会意识不可能在它的物质基础消灭之后长久地存在下去,它迟早要消失;而先进的社会意识只有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已成熟到能够提出新的任务时才能产生,它对未来社会的发展也只能勾画出大致的轮廓,而不可能周详地预见具体细节。假如德国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未达到一定水平,没有相当成熟的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还未曾建立,要想使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普遍化,也是不可能的。
②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
每个时代,尽管有不同于以前的社会意识,尽管有的社会意识形态随着自己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它的消灭而逐渐消失,但是,各个时代的社会意识并不是彼此隔绝、互不联系的。事实上,每个时代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都同过去时代的思想成果有着这样或那样的或多或少的继承关系。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意识,其内容或形式都有两个来源:内容上,主要是反映现实的社会存在的发展水平,同时也保留着历史上形成的反映过去社会存在状况的某些意识材料,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今为主,“古为今用”;形式上,继承了以往既有的方式、方法的手段,同时又根据新的内容的条件加以改造、补充和发展,并增添某些新的具体形式,“推陈出新”。正是由于这种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及其诸形式的发展才能持续不断,才有其可以追溯的历史线索。
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社会意识的反作用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最重要、最突出的表现。社会意识之所以能够并且必然对社会存在起着能动的反作用,根本原因在于:其一,社会意识不是凭空任意地产生的,它归根到底反映着生产方式的状况、矛盾以及各方面的趋势和要求,因而它必然会具有满足这些要求、推动这些趋势的作用。其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实践本身就是社会存在的物质活动形式,而人们的社会实践又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社会意识为社会实践服务,指导社会实践,对社会实践没有任何意义的社会意识是不可能产生的。具体地考察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社会意识反作用的质,就是它对社会历史发展影响的性质,是促进还是阻碍。任何社会意识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命运,首先取决于它的作用的这种质。先进的社会意识促进和加速社会发展,落后的社会意识阻碍和延缓社会的发展,这是区别一切时代一切社会意识根本性质的标志。社会意识反作用的量的方面,是它影响社会发展的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等等。社会意识只有通过群众的社会实践才能起作用。因此,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它实际掌握群众的广度和深度。一定的思想体系,不论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只要它能够掌握一定数量的群众,就能影响社会发展。掌握的群众越多,作用也就越大。一般说来,新和旧两种不同质的社会意识的作用,在量的方面是循着向上和向下两种相反的方向而发展的。
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有特殊的方式,这就是通过思想斗争使先进的意识战胜落后的意识。毛泽东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任务,要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辩论、讨论来鉴别香花毒草,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正是自觉运用思想斗争规律和特点的光辉范例。坚持和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正常的思想斗争、学术讨论、争论和批评,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保证。
总而言之,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上,既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既反对把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绝对化,极力夸大社会意识的作用的唯心主义,又反对否认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和它的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只有既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又肯定社会意识具有反作用,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