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角色,有的叫“语义格”,生成语法理论中称之为“题元角色”(theta role/θ-role)。它最早是由菲尔摩(C.J.Fillmore)于1968年在《“格”辨》(The case for case[18])一书中提出的。他的这一理论被称为“格语法”,对语言学研究产生较大的影响。
语义角色,简单地说就是动词和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常见的语义角色有[19]:
1.施事:指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如“他来了”“我吃饭”中的“他”和“我”。
2.受事:指动作的承受者,动作发出之前受事客体已经存在,动作发出后客体在某方面会受到影响。如“我吃饭”中的“饭”,“张三打李四”中的“李四”。
3.工具:实施某种行为时所需凭借的客体。如“我用钥匙开门”中的“钥匙”。
4.材料:实施某种行为时所需要消耗的客体。如“他用水浇花”中的“水”。
5.处所:指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如“他在北京工作”中的“在北京”。
6.时间: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如“他明天来”中的“明天”。
7.源点:位移事件主体的起始点。如“他从上海坐飞机去美国”中的“上海”。
8.终点:位移事件主体所到达的目的地。如“他去了韩国”中的“韩国”。
9.结果:动作行为发生后所产生的结果。如“她写了一篇论文”中的“论文”,“他在墙上挖了一个洞”中的“洞”。
10.对象:动作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如“他为客人买了车票”中的“客人”。
语义角色研究在汉语语法学界受到不少人的重视。目前的研究状况是,一种语言到底有多少语义角色尚不清楚,不同的人所提出的语义角色的数量也不尽相同;对某一特定语义角色的理解也不太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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