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一、收支两条线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的制度。对事业单位而言,代收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应该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同时,事业单位事业活动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
事业单位收取的事业性收费在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上缴财政和申请使用时,分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对实行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性收费,不能直接记入本单位的“事业收入”账户,而应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待财政部门核准单位的申请,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能计入事业收入;
第二,对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性收费,其上缴部分不能作为本单位的收入直接记入“事业收入”账户,而应记入“应缴财政专户”账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财政,财政部门按预算计划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能计入事业收入,其留用部分可以作为本单位的事业收入处理;
第三,对于实行按收支结余的数额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性收费,收到时可以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记入本单位的“事业收入”账户,单位事业活动可直接支用,年终按该项收入的收支结余数额上缴财政专户。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在上缴之前,必须存入财政为单位特别开设的“非税收入专户”,不得存入单位的其他账户,以保证财政资金全额上交专户。
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收费主体是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罚没主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
2.各种收费、罚没项目的设立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
3.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罚没实行罚缴分离,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
5.执收、执罚单位的开支,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拨付。
各类单位发生的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对于应缴财政的收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按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截留,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或转为往来款项,更不得账外设账形成“小金库”。
二、收支两条线的核算特点
事业单位取得按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款项,应通过“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取得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应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拨款时,应通过“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时,应通过“事业收入”科目核算。收入上缴国库的会计核算举例参见第十二章【例12—15】和【例12—16】,收到拨款的会计核算举例参见第十二章【例12—20】和【例12—21】。
课后扩展训练
一、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它在资金管理上有什么特点?
2.简述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本框架。
3.简述财政直接支付的程序和内容。
4.简述财政授权支付的程序和范围。
5.什么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二、判断题
1.只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才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2.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账户。( )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业务,但不得提取现金。( )
4.事业单位小额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单位的零星支出业务。( )
5.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授权汇缴两种方式。( )
6.向上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
7.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事业单位支付资金的范围不受限制。( )
8.事业单位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