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存款核对的内容
为了保证银行存款核算的真实、准确,及时纠正银行存款账目可能发生的差错,准确地掌握企业可运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保证银行存款账实相符,企业必须做好银行存款核对的工作。银行存款的核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账证相符。
②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③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互相核对,做到账单相符,从而达到账实相符。
但在核对中,往往会出现不一致,原因有两个:一是双方各自的记账错误,这种错误应由双方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二是存在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账项。在核对中发现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后双方余额相等。
(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由于银行存款的收付有多种支付结算方式,收付凭证的传递又需要一定的时间,银行已完成了款项的收付但凭证还未到达企业,所以,对同一笔业务,企业和银行各自入账的时间可能会不一致。
未达账项具体有如下四种情况:
①银行已收款记账,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而未记账的款项。如企业委托银行收取的款项,银行办妥收款手续后入账,而收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记增加。
②银行已付款记账,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而未记账的款项。如银行向企业收取的借款利息、代企业支付的公用事业费用、到期的商业汇票付款等,银行办妥付款手续后入账,而付款通知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记减少。
③企业已收款记账,而银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款项。如企业收到外单位的转账支票,填好进账单,并经银行受理盖章,即可入账记增加,而银行则要办妥转账手续后才能入账记增加。
④企业已付款记账,而银行尚未支付入账的款项。如企业签发转账支票后记存款减少,而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银行尚未记减少。
出现未达账的①和④两种情况,会使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大于企业银行存款账的余额,出现②和③两种情况,结果则相反。为了准确掌握企业可运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合理调配使用资金,企业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调节。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具体编制方法是:在银行与企业的存款账面余额的基础上,加上各自的未收款减去各自的未付款,然后再计算出各自的余额。经调节后,双方余额如果相等,说明双方记账没有错误,该余额就是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有数;双方余额如果不相等,表明记账有差错,应立即查明原因。属于本企业原因的,应按规定的改错方法进行更正;属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应及时通知银行更正。
【例5-12】 远洋公司20×5年6月30日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为185 300元,银行对账单上的企业存款余额为176 5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以下未达账项:6月29日公司收到其他单位的转账支票18 200元,银行尚未入账;6月30日,公司开出转账支票6 200元,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银行尚未入账;6月30日,公司委托银行代收款项5 900元,银行已收妥入账,公司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所以公司尚未入账;6月30日,银行代公司支付水费2 700元,公司尚未接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所以公司尚未入账。
根据以上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表5-1所示。
表5-1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表5-1调整后的余额相等,表示双方记账没有错误,调整后的余额就是企业目前银行存款的实有数。但要说明的是,企业在调节表上的未达账项不是记账,也不能据此作账面调整,要待结算凭证到达后再进行账务处理,登记入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记账依据。
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不能全部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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