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中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历史经验与现状
6.1.1 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概念及特点
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相比较而言的,是指资本有机构成低,需要使用大量劳动力从事生产活动的产业。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一般不存在劳动密集型经济和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经济的概念。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资本的有机构成逐步提高,因而也就逐渐形成了劳动密集型经济和资本密集型经济、技术密集型经济等相互对称的概念,也就派生出了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产品等概念。
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生产中投入的资金少,而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从而劳动者占用固定资产的数额较低,在产品成本中劳动消耗所占比重较大,如纺织、家具、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省、单位投资能吸引较多劳动力、技术操作要求低、资金周转快的特点。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还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点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可替代性。在当前技术水平下,相当部分劳动仍然无法被技术取代,即使能取代,对于资本短缺而劳动成本相对低廉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使用技术的成本往往高于使用劳动的成本。特别是为了满足市场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或者对精湛手工艺品的追求,必须保留或采用人工作业。
第二,发展阶段性。劳动密集型产业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全过程,逐步由占主导地位阶段向占非主导地位阶段过渡。据专家研究,美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化阶段持续了110年,日本持续了80年,我国台湾省持续了40年。只有认识到我国的工业化还处于从初期向中期的过渡阶段,劳动力是典型的“无限供给”的特征,劳动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和潜能尚未完全释放出来,才能看到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化阶段还要持续较长的时期。
第三,存在广泛性。劳动密集型产业涉及第一、二、三产业和多种所有制,覆盖城乡两大地域。即使是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一些工序,如光学、精密零件的研磨、抛光等,仍然需要人工来完成。
第四,行业多样性。劳动密集型产业涉及相当多行业,其中许多行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高,目前外出农民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2.3%,基本可以适应这些行业的需要。他们中有350万人回乡创业,主要是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创办企业,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6.1.2 我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历史成就和教训
(1)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历史成就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扩大就业和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第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大量人口的就业问题。我国人口多是不争的事实,人口与劳动力占到世界的22%和26.5%,但是土地只有世界的6.5%(1),因此,我国的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近2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民族工业,尤其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成功地转移到了非农产业,使得劳动力资源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利用。
第二,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了优势,扩大了出口。我国的服装、皮革制品、电子消费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品有30%以上走向了国际市场,纺织品和轻工业消费品的20%实现了出口(2)。
第三,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小城镇的建设。乡镇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劳动力的就业,又促进了各企业凭借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加快发展,促进了劳动力“产业转移"与“空间转移"在一定程度上的同步完成,推动了小城镇的建设,而反过来小城镇又成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依托,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与小城镇相互倚重,同步推进。
(2)应汲取的教训
我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中汲取教训:
第一,没有处理好“效率优先"与“就业优先"的关系。我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一直处于是追求“效率优先"还是“就业优先"的两难境地。一方面,要坚持“效率优先",加快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迎头赶上世界最新科技产业发展的浪潮;另一方面,巨大的就业压力是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从过去的情况来看,经济结构升级没有很好的和充分就业结合起来,导致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所以,国家今后的发展战略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就业问题,不能忽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第二,没有处理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采用先进技术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只有依靠手工作坊等原始装备和技术的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导致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消耗多,粗放经营,缺乏竞争力。其实,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范围大于手工业的范围,尽管手工业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劳动密集型产业却不一定都是手工业,甚至于也不一定是以手工操作为主的行业。可见,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都是排斥先进技术的。
第三,没有处理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发展地域经济的关系。尽管劳动密集型产业对资金和技术的禀赋要求相对而言稍低,但也要考虑各地区的资源及环境、交通等特点,以发挥其比较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工业布局片面追求“小而全”、“大而全”,出现大量的重复建设,经济发展没有突出地方的区域优势,使得企业分散度大,很多企业装备落后、劳动生产率极低。
第四,对城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引导不够。国外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经济腾飞,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必须与空间上的转移同步推进。仅有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从分散到集中的空间转移,而无劳动力从农业到非农业、从传统产业到现代产业的转移,会导致“城市危机"或“超城市化";仅有劳动力的产业转移,而无空间转移,会出现“半城市化"。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与体系不健全,阻碍了劳动力的产业间转移。虽然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试图到一些不需要很高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谋生,但由于没有档案、没有户口,他们虽然实现了空间转移,但从农业到非农业的产业转移却受到了阻碍,比如无法交纳各项保险金、子女上学的问题难以解决等,导致他们始终是处于城市的边缘,不仅承担着远远高于城市居民工作和生活成本的费用和风险,而且只能做一些城市居民不愿干的脏活和累活,无法真正融入非农产业。
第五,长期以来,我国限制、抑制和歧视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阻碍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多集中在农村工业和非国有经济领域。长期以来,农村工业、非国有经济没有和城市工业、国有经济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无论是在融资渠道,还是在税收上,后者所享受到的优惠都远远多于前者,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十分缓慢。不过,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提出了要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通过国退民进,使经济布局趋于合理,表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受到了重视,大量集中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村产业和非国有经济将会受到公正的待遇。
6.1.3 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现状
(1)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其他产业共存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多元性,先进的工业和落后的农业并存、手工作坊和自动化生产并存,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金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共存于我国社会的不同地区和领域。
(2)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导地位
从各行业就业人员数来看,据2002年的统计资料,截至2001年底,我国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社会服务业共有就业人员42024万人,占各行业总就业人数的57.55%,上述三个行业中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加上其他行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说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人数绝对超过总就业人数的50%(3)。
从新提供的就业岗位来看,据有关研究,我国汽车、机械、钟表行业将有107.8万人下岗,而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服装业和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将提供9199.5万个就业岗位(4),远远大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所能提供的岗位。
从我国的资源禀赋来看,我国人均资源稀缺,资金不足,技术和发达国家相比相对落后,但是,我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比较优势。
由此可见,我国独特的国情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将占主导地位。
(3)劳动密集型企业正逐步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地区转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大多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但随着这些地区经济迅猛发展,其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已经有所削弱,而广大内陆地区的劳动力成本仍然十分低廉,所以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向内陆地区转移的趋势。
(4)粗放经营
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经营主要采取粗放经营的方式,其设备陈旧,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因此,产品质量不高,附加值小,缺乏名牌,其增长主要依赖价格和数量的推动。
(5)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规模小,无法享有规模效益
由于传统体制造成的行业和地区垄断,造成企业之间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小型化和分散化的企业达不到经济规模,导致效益不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
6.1.4 影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障碍分析
(1)超越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产业定位倾向
当前,普遍有一种激进的产业定位倾向,即不顾我国的特殊国情,主张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只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这种观点极为有害。
从产业竞争力来看,我国现在有竞争力的产业和将来在国内市场发展空间比较大的产业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参阅最近十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我国的出口产品也基本上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此外,我国人口众多,而且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如果片面追求发展我国并不具备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将不仅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还会导致更高的失业率。
可见,高新技术产业虽然肯定是我国将来要大力发展的产业,但在现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国并不具备优势。正确的选择应该是:使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协调发展,当前那些脱离我国产业发展的历史和目前的实际情况,主张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超越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产业定位倾向,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2)劳动密集型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不畅
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是民营,融资渠道不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由于制度上的“非国民待遇”。较之于国有企业,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缺少政策优惠和政府的特别支持,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其次是贷款给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使得银行的风险收益不对称。我国存款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都仅有1个百分点左右,根本无法弥补银行贷款给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民营企业可担保资产又很少,因此,难以获得贷款。再次,民营企业信息披露机制的不完善,导致银行贷款的风险监控费用,以及抵押品的管理费等成本支出上升。所以即使贷款给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边际收益基本相同,银行也更愿意贷款给国有企业。资金的短缺影响了这些企业的发展和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3)缺乏技术改造,阻碍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集约化发展
劳动密集型产业缺乏技术改造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样一个错误认识:劳动密集型产业就是手工劳动,是不需要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是相对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而言的,其主要标志是资本有机构成相对较低,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不需要技术了。的确,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从事的活动相当一部分是手工劳动,但反过来,劳动密集型行业却不一定都是手工业行业,甚至也可以不一定是以手工操作为主的行业。比如,在绝大多数国家中,服装行业早就是一个机械化、半机械化行业了,在某些工业发达国家,也可以算是一个自动化程度相当高的行业了。所以,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是必要的,只是相对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而言,其资本有机构成相对较低而已。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错误的认识,使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长期停留在粗放经营阶段。拿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纺织业来说,从事科技劳动的人员数量、经费的投入等都存在严重不足。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纺织业技术创新已明显减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技术创新投入持续下降。二是设备落后,大中型纺织企业电子化和信息化进展缓慢。由于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使纺织业的物耗、能耗在90年代持续上升,纺织品国际竞争力持续下降(5)。
(4)劳动密集型企业自身存在缺陷
中国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属于中小企业,除了上述缺乏技术投入和改造导致技术含量低、创新能力差、容易产生商品积压外,还普遍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因此经营风险大。并且,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经营管理缺乏宏观战略调控能力,短视行为严重,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透明度不高,提供不了或不愿提供必要的财务报告或真实情况,客观上阻碍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5)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各地发展不平衡
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各地的发展极为不平衡,发展得好的地方,农村剩余劳动力几乎全部实现了转移;而差的地方,大量劳动力仍滞留在土地上,这使得各地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剧,有可能陷入恶性循环,轻则阻碍经济发展,重则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迟滞和社会不稳定反过来必然阻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充分发展,使我国跨越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展阶段而迈向更高发展阶段的进程受阻。
(6)农村劳动力素质难以适应用工单位的需求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地需要有较高素质的产业劳动力,但是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普遍素质偏低。据统计(6):到2001年底,我国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员中,有45.5%从事乡村农林牧渔业,20.5%从事粗放式的自营劳动;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员中,有36.3%从事乡村农林牧渔业,22.5%从事粗放式的自营劳动;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员中,有14.8%从事乡村农林牧渔业,18.1%从事粗放式的自营劳动。在上述两个就业领域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很少。我国农村劳动力多是初中(含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一方面,较低的文化素质影响了他们到城镇单位和乡镇企业就职;另一方面,即使有其他企业吸纳他们,也会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
(7)劳动力外出就业环境差
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在雇佣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工钱不能兑现,工作及居住环境差。此外,务工手续和暂住管理等收费也加大了外出人员的成本费用等,限制了农民工进城务工。这些都阻碍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6.1.5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对更新更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中暴露出了一些新问题:
(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积极影响不如对机械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行业等资本密集型产业明显
主要是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保护程度较高,出口受限程度较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有一个适应过程——从幼稚的受保护的民族产业到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成熟产业需要过程。
(2)部分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未发挥
我国纺织品、皮毛羽绒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托于要素成本的比较优势,长期以来,在国际产业分工、国际贸易中形成了独特的国际竞争优势,是我国多年来的出口大户。但是,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些行业的表现看,大多数行业的出口增长并不是十分明显,有的甚至出现了下降的迹象。如我国服装出口金额2000年为1747826万美元,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1775275万美元,仅增加了1.57%;麻纱及苎麻纱线出口金额2000年为11178万美元,2001年为10661万美元,反而下降了4.63%(7)。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纺织、服装等传统重点行业对部分国家的出口长期呈两位数增长,致使其国际市场份额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较高的国际市场份额基数和低需求弹性制约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进一步扩大。
其二,谈判时发达国家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开放的条件较为苛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虽然取消了对部分产品的配额限制,但最终取消配额限制还有一个协议规定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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