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工作方案》,决定将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取消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8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方案》决定将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3项制度在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另外,国家质检总局的方案对11项制度经验的推广做出了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方案》还明确将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展开跟踪分析总结,具体包括:2015年7月,组织对质检系统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进行监督检查;2015年底前,对制度推广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完善制度规范性文件。
2014年3月1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进口机动车的检验监管领域试点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时隔一年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在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中复制推广“检验结果采信制度”的意见》,并要求相关直属局在两年内完成近期和中期任务。
2.上海市出台的推广经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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