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房面积
库房是档案馆建筑的主体,库房面积不应太大,也不宜太小,应与选用装具形式和预定馆藏量相适应。《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对库房贮存定额要求有明确规定:“五节柜每平方米不得小于2.7米或180卷;双面档案架每平方米不得小于3.3米或220卷;密集架每平方米不得小于7.2米或480卷”。
库房面积计算公式为:
库房面积=(现存档案量+年均接收档案量×计划接收年限)/贮存定额
其中计划接收年限,档案馆以30年为准,档案室以10年为宜。
库间面积有大间库房与小间库房之分。一般以大间库房为主,小间库房为辅。
(二)库房层高
档案库房层高应与所使用的档案柜架的高度结合起来考虑,以略高于档案柜架为宜,《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规定,档案库净高不应低于2.60米。
(三)库房载重
档案库房是用来存放档案的,其荷载量大于一般民用建筑。《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规定: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为5千牛顿/平方米。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千牛顿/平方米,或按实际需要确定。
(四)库房围护结构的功能需求
库房围护结构的功能需求,主要是指库房围护结构防火、防热和防潮三方面的防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