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率
【案例5-22】某工厂实际占用土地4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自办的托儿所用地200平方米,企业自办的医院用地2000平方米。该厂位于北京市四级地段,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为12元/平方米。计算该厂全年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析:按照规定,企业自办托儿所、医院占用的土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则: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40000-200-2000)×12=453600(元)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进行。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与商品生产和销售的数量没有直接联系,故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期间费用,列入“管理费用”账户。因此,本例中该工厂全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616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6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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