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㈠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权。
㈡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方案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㈢负责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违法行为。
㈣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
㈤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娱乐场所、美术工艺品的违法行为。
㈥负责组织全县性治理文化市场专项行动。
㈦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汉寿县文化执法大队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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