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测绘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1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考评的通知》(鄂测[2011]139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武汉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印发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转发李克强副总理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国测党发[2011]8号)、省测绘局《关于印发张建仁同志在2011年全省测绘局长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鄂测[2011]126号)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做到及时布置、全面落实、主动反馈。
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测绘局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举办的各种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地图安全保密等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分别参加了全国数字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测绘工作会议、国家测绘局地图审核人员培训班、省测绘局第三期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省测绘局市州测绘质量检查培训班以及省测绘行业协会、学会等各项会议及培训。
(二)落实机构人员编制
我市城市勘测管理工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由市规划局承担。2007年,市委、市政府改革了规划、国土和房产管理体制,在市编委武编〔2007〕4号文件中,明确由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勘察测绘管理工作,并明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即设立勘测信息管理处(市测绘局),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勘测管理工作。
在2009年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再次明确由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全市勘察测绘管理工作,在局测绘勘察处加挂市测绘局的牌子。具体职责为:负责勘察测绘管理。组织开展规划勘察、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工作;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测绘成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审批;负责测量标志的使用核准和保护工作;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监管地图编制、出版、展示及登载;组织开展规划勘察、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审批;负责测绘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测绘勘察执法监察,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市国土规划局下文明确了中心城区各分局的测绘管理职能,设立测绘科,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测绘管理基础。
(三)优化测绘办事程序
通过今年武汉市开展的“治庸问责”和优化投资软环境的活动,市国土规划局进一步精简了各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前,我市测绘管理形成了2项行政审批、6项日常管理的业务流程,并且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均实现在线审批。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市国土规划局还对测绘勘察的审批项目及管理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市测绘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优化测绘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我局强化制度创新,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了武汉市属测绘单位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向市属70多家乙、丙、丁级测绘单位发布测绘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等信息,及时发布测绘勘察方面的通知公告,为测绘单位提供高效率的服务。
(四)有序完善各项工作
市国土规划局将测绘管理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并纳入了市局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各项工作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工作落实,在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市国土规划局积极推进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合法,为市测绘局、法规处和执法支队的共12人办理了测绘执法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家测绘局在海南举办的第五期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
市国土规划局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在线网站上设立测绘工作专栏,并及时更新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开辟“8.29”测绘法宣传日专栏,积极向省局报送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
(五)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按照市国土规划局的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部署,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为指导,市测绘局明确了责任,对具体的工作任务、要求及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教育视频培训班、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参观汉西监狱等活动,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认真做好党组织建设和“三万活动”。为迎接建党90周年,市测绘局参加了“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参加了全局系统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以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参加了全局系统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学习活动和举办的专题讲座,还参加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研讨活动”。
二、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
(一)推动地方测绘立法
地方测绘立法是我国测绘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国家测绘立法的基础,又是国家测绘立法的必要补充。自2007年起,我局就启动了武汉市测绘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国家、省上位法,借鉴其它城市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完成了《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并先后向相关委办局、测绘专家等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2011年4月25日《条例(草案)》经市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武政函〔2011〕12号正式向市人大提请审议的议案。5月24日和7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
二、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条例(草案)》和《条例(草案修改稿)》。同时,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复审。9月28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汇报了关于《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会议以无一票反对的结果顺利通过了《条例(草案表决稿)》。
下一步,我局还将制定完善《武汉市地图管理办法》、《武汉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规章,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测绘统一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二)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查处测绘违法案件,切实抓好测绘保障服务和统一监管。年初,鉴于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被新加坡RH集团所属RH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收购,转变为外商独资企业,按有关政策法规,市国土规划局提请省测绘局依法撤销了该公司测绘资质。继去年依法查处测量标志损毁案件后,4月份,收到省局所转江苏省测绘局《关于协助做好武汉弘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基础设施费征收工作的函》后,市国土规划局进行了前期调查,初步认定该公司涉嫌在江苏、浙江、湖北等省无资质从事测绘活动。经市国土规划局执法支队立案调查后,市国土规划局联合省测绘局法规处先后前往工商、税务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前往黄石、荆州等地进行了外围取证。在此基础上,到该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涉案金额达40万元。待对案情进一步认定后,将于近期内下达行政处罚通知并结案。
(三)推进测绘依法行政
市国土规划局建立了由局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每年市国土规划局对局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及责任,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一项内容,与年终的绩效目标考核工作一并进行。我局按要求向省局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测绘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单位、办理结果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材料在市局办事窗口和外网测绘工作专栏中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局还按时完成了本行政区域62家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按规定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
(四)加强测绘法制宣传
我局每年均制定测绘法制教育宣传计划,法制宣传形式多样、措施具体、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市民的测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今年8月29日我局在武汉市规划展示厅门前设立主会场,在中心城区和远城区设立14个分会场,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省测绘局副局长李建国、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出席了主宣传点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共制作展板160块,发放了测绘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局系统近500人参与了宣传,接待咨询群众万余人次。我局还利用开辟专栏、发送公益短信、发放宣传环保袋等方式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各远城区规划局、中心城区各分局均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切实的宣传活动,积极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新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国情监测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管理决策、催生阳光透明政府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了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及武汉电视台等媒体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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