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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项级数收敛性的判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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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项级数收敛性的判别法

    

    通项都是正的级数称为正项级数。对于正项级数alt作出它的相应部分和数列:

    S1=a1,S2=a1+a2,…,Sn=a1+a2+…+an,….

    由an的正性,有

    Sn≤Sn+1

    从而,{Sn}是单调递增数列。由数列的单调收敛定理有以下定理。

    定理7.2.1 正项级数alt收敛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其部分和数列有界,即有正数M,使对一切自然数n成立

    alt

    若部分和无界,则正项级数发散至正无穷。

    从定理7.2.1出发,容易证明如下的定理:

    定理7.2.2—1(比较判别法) 考虑正项级数altalt假设存在自然数N,使当n>N时,总有

    an≤bn

    (i)若级数alt收敛,则级数alt也收敛;

    (ii)若级数alt发散,则级数alt也发散。

    证明 (i)因为改变级数有限项,不影响原有级数的收敛性,因此不妨设对所有n都有an≤bn,现分别以An和Bn表示级数altalt的前n项部分和,则

    An≤Bnalt

    当alt收敛时,若令alt

    alt

    从而对一切n

    An≤B.

    由定理7.2.1,alt收敛。

    (ii)用反证法。若alt收敛,由(i)得alt也收敛。这与alt发散矛盾,从而得证。  □

    在实际应用时,下面的极限形式往往是方便的。

    定理7.2.2—2(比较判别法的极限形式) 考虑正项级数altalt假设alt

    (i)若0<ι<+∞,则两个级数同时敛散;

    (ii)若ι=0,级数alt收敛,则级数alt也收敛;

    (iii)若ι=+∞,级数alt发散,则级数alt也发散。

    证明 (i)当0<ι<+∞时,取alt由条件知存在自然数N,使当n>N,就有

    alt

    这等价于

    alt

    再由定理7.2.2—1即知所说的两个级数同时敛散。

    (ii)和(iii)的证明是类似的。  □

    注意在(ii)中,即使alt不收敛,alt也可能收敛。在(iii)中,即使alt不发散,alt也可能发散。

    例7.2.3 假设p>0,讨论级数alt的敛散性。

    解 由上节例7.1.4知,所论级数在p=1时发散。从而由比较判别法知当0<p≤1时级数发散。下面讨论当1<p<+∞时级数的收敛性,由于p>1时,

    alt

    即{Sn}有界。由定理7.2.1知所论级数当p>1时收敛。  ◇

    综上所述,所论级数当p>1时收敛,而当0<p≤1时发散。

    例7.2.4 判断级数alt的收敛性。

    解 因alt而级数alt收敛,所以该级数收敛。  ◇

    例7.2.5 判断级数alt(a>0)的敛散性。

    解 当0<a≤1时,alt不趋于零。因而,此时级数发散。当a>1时,因

    alt

    而alt收敛,从而由比较判别法知级数alt收敛。 ◇

    例7.2.6 判断级数alt的敛散性。

    解 由于alt而由例7.2.3知alt发散,从而由比较判别法得alt发散。  ◇

    例7.2.7 判断级数alt的敛散性。

    解 因为

    alt

    而几何级数alt收敛,故由比较判别法知级数alt收敛。  ◇

    例7.2.8 设altalt都是正项级数。若从某一项以后(如n>N),不等式

    alt

    成立,则有

    (i)若alt收敛,则alt也收敛;

    (ii)若alt发散,则alt也发散。

    证明 不失一般性,可以认为上述不等式对所有n=1,2,3,…成立,此时易见

    alt

    把它们两边各自相乘可得

    alt

    由比较判别法即知定理结论成立。  ◇

    定理7.2.9—1(D'Alembert(达朗贝尔)判别法,也称为比值判别法) 设alt是一个正项级数,记altn=1,2,3,…,则有

    (i)若存在0<q<1及自然数N,使当n≥N时有Dn≤q,则级数alt收敛;

    (ii)若存在自然数N,使当n≥N时Dn≥1,则级数alt发散。

    证明 (i)由假设,当n≥N时Dn≤q,故有

    alt

    从而,

    alt

    因为0<q<1,几何级数alt收敛,故由比较判别法知级数alt收敛。

    (ii)因为当n≥N时Dn≥1,故当n>N时有

    an≥an-1≥…≥aN>0.

    所以不可能有an→0(n→∞),由上节定理7.1.7知级数alt发散。  □

    定理7.2.9—2(比值判别法的极限形式) 设alt是一个正项级数,记altn=1,2,3,…

    (i)若alt则级数alt收敛;

    (ii)若alt则级数alt发散。

    证明 (i)取alt因为alt故有N,使当n>N时,就有

    alt

    由定理7.2.9—1之(i)知级数alt收敛,即(i)成立。类似可证(ii)成立。  □

    例7.2.10 讨论级数alt(x>0)的收敛性。

    解 因为

    alt

    由定理7.2.9—2,当0<x<1时,级数是收敛的;当x>1时,级数是发散的;当x=1时,alt显然,此时级数发散。 ◇

    定理7.2.11—1(Cauchy判别法,也称为根式判别法) 设alt是一个正项级数,记altn=1,2,3,…,则有

    (i)若存在0<q<1及自然数N,使当n≥N时有Cn≤q,则级数alt收敛;

    (ii)若存在自然数列的子列ni,使得Cni≥1,则级数alt发散。

    证明 先证(ii)。当Cni≥1时有ani≥1,故这时级数的通项不能趋于零,级数alt当然是发散的。

    (i)按已知有N,当n>N时有

    alt

    所以有

    an≤qn,n≥N.

    因几何级数alt收敛,故由比较判别法知级数alt收敛。 □

    定理7.2.11—2(根式判别法的极限形式) 设alt是一个正项级数,记altn=1,2,…

    (i)若alt则级数alt收敛;

    (ii)若alt则级数alt发散。

    按极限定义再利用定理7.2.11—1即可证明(i)和(ii),这里从略。

    例7.2.12 判断级数alt的收敛性。

    解 由于

    alt

    则由根式判别法知该级数收敛。  ◇

    注意 在比值判别法和根式判别法的极限形式中,对r=1的情形都未论及。实际上,当altalt时,无法使用这两个判别法来判别敛散性。例如上节中的两个级数altalt都有

    alt

    但前者发散而后者收敛。

    注意 定理7.2.9—1和定理7.2.11—1中关于收敛的条件Dn≤q<1和Cn≤q<1也不能放宽成Dn<1和Cn<1。例如,对于调和级数alt

    alt

    但级数都是发散的。

    我们在例7.2.3中所使用的将级数的部分和化为积分来处理的方法具有一般性,这就是如下的:

    定理7.2.13(积分判别法) 设函数f(x)在区间[1,+∞)上恒正且递减,Analtn=1,2,…,则级数alt与数列{An}同时敛散。

    证明 由条件和定积分性质有

    alt

    对k从2到n求和,得到

    alt

    若记级数alt的部分和为Sn,则上式化为

    Sn-f(1)≤An≤Sn-1

    按定义知级数alt与数列{An}同时敛散。 □

    例7.2.14 讨论级数alt(p>0)的敛散性。

    解 当p=1时,因为

    alt

    故由积分判别法知所论级数发散。再由比较判别法知所论级数于p≤1时发散。

    当p>1时,因为

    alt

    所以由积分判别法知所论级数收敛。

    综上可知,级数alt于p>1时收敛,而于0<p≤1时发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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