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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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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二、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1.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处在永恒的发展变化中,而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什么是量变和质变呢?

    量变就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如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量变是事物在原有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经常见到的统一、相持、平衡、均势、静止、稳定等,都是事物的量变状态的表现。

    质变就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它是超出度的范围的变化。质变表现为急剧的、显著的变化,是事物连续过程的中断。我们日常见到的分解、相持、平衡和稳定的破坏,都是事物的质变状态的表现。

    由此可见,区别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范围的变化是质变。比如说,给液体水加热,水会慢慢升温,只要不超出100°C,就属于量变,还是液态水;一旦加热后温度超过100°C,水就会发生质变,变成水蒸气了。

    2.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既有量变又有质变,量变与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事物的质变不是偶然的,更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以量变为基础,由逐渐的、不明显的量变所准备好的。所以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量的变化积累起来,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引起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我们都知道,楼总要一层一层地盖,布总要一线一线地织,饭总要一口一口地吃,路总要一步一步地走,这些普通的常识说明,任何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古人云:“应知学问难,在乎点滴勤。”人的学问就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众所周知,我国明朝药物学家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花了27年时间,他一点一滴地积累资料,写出一页又一页的初稿越积越多,这就是量的积累过程。李时珍把平时日积月累的初稿经过反复修改和提炼,最后写成了《本草纲目》这本完整的著作,最终实现了质的飞跃。如果没有长期的积累就没有这本书的问世。人们在很早以前就明白了事物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比如,战国时期的荀子在《劝学》中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老子在《老子》一书中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常言道“万丈高楼平地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即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量变到一定程度才有质变,想“一口吃成大胖子”是不可能的。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任何事物的量变都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突破事物存在的度,引起事物的质变。比如,液态水的温度不断升高或者不断降低,当达到其临界点即沸点或冰点的时候,必然会变成气体形态的蒸汽或者固体形态的冰。古人所说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平时讲的“积劳成疾”等,都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的道理。

    第三,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并引起新的量变。

    量变突破旧事物度的关节点必然转化为质变。质变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飞跃过程,如果没有质变,量变最终会受旧质的制约而限于停滞。质变不仅巩固了量变的成果,而且在新事物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它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无限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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