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检察院实习报告
我是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07级法律事务的学生,今年按照学校的要求我提早二月一号就来到灵川县检察院实习。时间飞逝,几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在检察院实习的日子里,从陌生到熟悉,每一次实践司法工作我都从中收获不少,在开阔视野的同时,我还把在学校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操作上,协助检察官们办理了许多案件。在这里我经历了不少的“第一次”:第一次装订案卷、第一次参加提审、第一次出庭支持公诉、„„从陌生到熟悉面对全新的工作,对于我来说一切都是这么的新鲜,一切都是这么的充实。在忙碌的生活里我不仅了解了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流程,实现理论与知识的互动,还充分领略法律的力量。
下面就向大家来介绍我实习的部门吧!在检察院里下设很多科室,有公诉科、侦监科、民行科、控申科、反贪局、政工科等科室。这么多科室对于实习生来说,公诉科是检察院的核心科室之一,是锻炼当代大学生的好地方,是学子们吸收知识的圣地,相对其他科室公诉科事务较繁杂是检察院业务最多的科室。因此实习前天晚上,当李主任问我想去什么部门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公诉科,希望在公诉科里磨练自己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
什么是公诉科呢?公诉科就是承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科室。在公诉接触的案子都是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贩毒、故意杀人、抢劫等。现在我就来谈谈我实习的内容:
一、提审犯罪嫌疑人
提审是检察官为进一步了解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案情,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卷宗证据的真实性与侦查活动合法性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活动。提审犯罪嫌疑人是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讯问犯罪嫌疑人则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到现在我仍记得我第一次亲审犯人的经过。那是我实习的第八天上午,陆科长进办公室对我说:“小唐等一下我们两去看守所提审李三姑故意伤害一案。你现在准备一下,十五分钟后出发。”接到命令后我立刻把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要准备的材料送达回证、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记录纸和笔都装进我的公文包里,然后把以前我去看守所的笔记看一遍,十五分钟后陆科长准时到办公室叫我出发。在前往看守所的路上,陆科长把我上星期前去看守所协助提审时需要该进的地方依依指出来,他指出我提审犯人时,缺少一种检察人员的法律威严,说我特别心软。当我见到犯罪嫌疑人掉眼泪时,每次我都会递纸巾给他们还安慰他们叫他们别哭。路上我细细回想上次提审时过程,把陆科长刚刚提出我需要改进的地方牢记在心。当我们到灵川县看守所即将开始提审犯罪嫌疑人时,陆科长把公安局移送过来关于李三姑故意伤害案文件放到我面前说:“你上星期各方面表现很好,你记住我在车上和你说的话,我在旁边协助你,现在你自己独立完成提审的整个过程。”紧张啊!一分钟后李三姑就被狱警带来了,带着兴奋和紧张我首先向李三姑表明身份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其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然后核对犯罪嫌疑人李三姑的基本的情况、被实施强制措施的时间后并就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些围绕时间、地点、人物、动机、工具、行为、结果等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问题,最后让犯罪嫌疑人作完补充陈述,以书面语言记录问答过程,让犯罪嫌疑人李三姑确认无误签名印指纹。整个提审过程我都进行得很顺利,陆科长直夸我做得好。
二、出庭支持公诉
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检察人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公诉人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例如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每次开庭前检察官们都会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以此反驳律师的无力辩解。在这么多次出庭支持公诉里,秦科长和律师精彩辩驳让我印象最为深刻。记得那次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异常狡猾,他们一起翻供不承认之前在公安机关交代的事实,而这些从外地聘请的律师则是利用一些非常细节的情节来为这群抢劫犯减少量刑。每次秦科长都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漏洞,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见招拆招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最后在事实面前这群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历这件事后,我收获不少,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稚嫩,认识到司法工作人员需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灵活性。如果日后我要想有秦科长的才能,还需要更多的磨练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