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盛文副省长在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6年10月24日)
今天,举办这次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培训班,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策内涵,掌握工作方法,有序推进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移民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17号文件下发后,孟建柱书记作出批示:“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精心研究,稳妥推进。”黄智权省长也对进一步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在原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了省编办、财政部驻赣专员办、省合作办、省移民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先后6次专题召开会议研究政策落实工作。今年6月,省政府召开完善三项政策会议,黄省长在会上就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作了重要讲话。紧接着,省政府又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制订了实施方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为政策实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按照国务院要求,我省在5月份就开始着手研究制订《实施方案》。为编制好《实施方案》,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先后组成3个学习考察组到湖南、湖北、浙江、福建、四川、贵州等6个省份学习考察,并派出6个调研组,深入移民安置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移民群众的意见。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和完善。6月16日,黄智权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6月底,省政府将《实施方案》正式上报国务院。7月,国家发改委受国务院的委托批复了全省的《实施方案》。8月,省政府正式将《实施方案》下发各地实施。我省的《实施方案》得到了国家部际联系会议的充分肯定,也是全国第一批批复的方案之一。国家发改委还把全省移民扶持人口登记和扶持方式确定方面的做法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在对各省《实施方案》的批复中予以了明确。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全省还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扶持方式确定办法》《规划编制办法》《政策宣传提纲和解答》《规划编制大纲》等配套文件,并已经下发各地执行。这些文件为我省落实水库移民后扶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积极做好干部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6月底,全省举办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试点工作培训班,就扶持政策实施的宣传、扶持方式确定、移民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政策试点和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等内容,对各设区市、各试点县移民办主任和有关业务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并就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各有关市、县(区)也分别举办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培训班,分期分批地对参加政策实施工作的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据初步统计,全省各地共举办政策培训班200多期,培训移民干部8000多人次。
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8月下旬,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省三峡办等有关单位和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水库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口径,明确宣传工作的纪律和要求。按照会议要求,我省组织编写并印发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提纲及政策问答,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宣传提纲》。8月30日,《江西日报》全文刊登了我省的《实施方案》,并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水库移民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同日,江西卫视、省广播电台也播发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扶持政策的新闻稿。此外,各地还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政策宣讲、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使国家扶持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政策试点工作按计划进展顺利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省选择了8个不同类型的水库,自7月份开始政策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党委、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和职能。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培训试点工作人员1500多人,使参加试点工作的干部全面掌握和正确理解国家扶持政策的内涵。8个县(市)共抽调了812人组成了175个人口登记工作小组。参加试点工作的干部,克服困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较好地完成了试点水库人口核定登记工作任务。根据各试点移民扶持人口登记成果汇总,8个试点水库(不包括三峡水库迁赣移民)经核定登记的实际移民现有人口为39677人,比省里核定的人数增加417人,占核定数的1.1%。各试点县(市)共召开座谈会308次,发放扶持方式征求意见表7947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了后期扶持方式。各试点水库均实行直接将扶持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的后期扶持方式,受到移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各地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成立维稳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层层签订稳定工作责任状,认真做好相关人口的思想解释工作,确保了政策试点过程中社会稳定。
在试点水库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之后,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试点水库的试点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了审查。总的来说,试点工作能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达到了国家的要求。表现在,各试点县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成果基本准确;扶持方式确定符合程序,移民群众满意;为全面推进政策实施工作积累了经验。在试点过程中,试点水库没有出现移民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移民安置区总体上是稳定的。可以说,我省的试点工作是成功的。这也说明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符合广大移民群众意愿,深得民心。
总的来说,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是好的。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措施得力,工作积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省的工作也由此得到了国家部际联系会议督导组的肯定,他们认为,江西省各级政府对国家政策的把握准确,组织措施得力,部署周密,行动迅速,成效显著。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的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国家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
在工作中发现,有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和移民工作干部在对国家政策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没有准确把握国务院17号文件的深刻内涵。以至于有的同志在工作中态度不明确,推进工作的时力度不够,措施不力,方法不对路。突出表现在做非农户口移民和原住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上力度不够,也不够大胆,消极畏难的情绪比较严重;或将矛盾和问题上交,不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造成有的移民越级到省甚至到北京上访。
二是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
首先是对国家后扶政策实施后的影响和可能引发的各种问题估计不足;其次是有的地方认为后扶政策实施工作简单,搞几个月就可以结束,有临时观念。导致有的地方措施不力,或没有落实工作机构,或有机构但人员力量不足、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三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表现为已转为非农户口的移民、水库影响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农民以及其他征地工程移民等相关影响人口,他们对政策不理解,对不能列入扶持范围心理不平衡,情绪比较激动,纷纷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列入扶持范围。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级政府和移民机构接待移民的来信、来电、来访近2万人次,仅省移民办接待移民上访就达500多人次,来电近1000人次,来信80多件。有的移民甚至还到北京上访。也有的地方由于在移民人口登记时,对政策把握不准,执行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部分群众的不满情绪。
二、准确把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深刻内涵
全面掌握政策,正确理解政策是落实好政策的前提条件。吃透政策不能只停留在对政策字面上的理解,还必须准确地把握政策出台的深刻背景和重大意义。如果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把握不准,执行不到位,就会激发矛盾,引起事端,给工作造成被动,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为此,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深刻理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要确保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任务的完成,必须始终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我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按照“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的战略部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在按国家规定提高前期补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对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帮助移民尽快达到当地农村平均生活水平。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在近期主要解决移民基本生存问题,并通过扶持移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短、平、快项目,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加大投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问题。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加强对移民的科技培训,提高移民素质和致富本领。在国家扶持下,积极引导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解决好生存和发展问题。坚持统一政策,分类指导。我省实行统一的扶持标准和扶持年限,各地根据移民安置的实际情况和移民群众的意愿,采取切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方式和扶持措施。坚持县为基础,分级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是移民扶持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分别对本地区的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
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近期目标是,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重点解决移民的口粮、危房、饮水等生计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群众平均水平的60%以上。中长期目标是,到2026年,妥善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拓宽增收渠道,形成特色产业,基本做到“居有房,耕有田,生产有技能,致富多门路”,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
(二)要切实把握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1.在扶持对象的确定上要严把“准入关”。政策明确规定,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农村现状人口,包括我省兴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以及浙江省新安江、富春江水库、湖南省韶山灌区的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迁赣安置的水库移民。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实际动迁的人口,搬迁后的繁衍人口不列入扶持范围。
在扶持对象的确定上,政策的规定是很明确的。首先在水库工程的建设规模上规定了必须是库容在1000万方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移民不列入后期扶持范围。其次,在移民身份上,明确了必须是农村移民,对已转为非农户口的移民,无论其情况多么复杂,原因多么特殊,在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新的政策之前,都不能列入扶持范围。第三,政策规定,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为现状人口。因此,全省实施方案规定,6月30日以前死亡的移民和7月1日后出生的移民都不能列入扶持范围。第四,在水库范围上,明确规定我省兴建的大中型水库和浙江新安江、富春江水库和湖南韶山灌区大中型水库以及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迁赣安置的农村移民可以列入扶持范围,外省其他水库迁赣移民均不列入我省的扶持范围。对这部分移民的情况,在调查清楚后,省里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并与相关省份协商,妥善处理好这些移民的扶持问题。
不能列入后期扶持范围的人口对政策一时难以理解,进而出现一些反应也是正常的,要正确对待,并注意做好他们的解释工作,帮助他们认识到,不能列入扶持范围的相关人口与列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人口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国家在出台政策时也给予了充分考虑和安排。如已转为非农户口的移民,在一定程度上比农村移民已经享受了国家更多的城镇居民所特有的优惠政策;小型水库的淹没范围小,水库建设给移民带来的损失比大中型水库移民要小得多。大中型水库淹没是大范围的,由此给移民带来的不仅有物质资料上的有形损失,还有社会关系方面的无形损失。因此,对相关人口的思想情绪问题,只要工作方法得当,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争取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的。
2.在确定扶持方式上,要坚持“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即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并将扶持对象准确核定到人。对难以将扶持对象准确核定到人、难以协调处理好移民与为移民无偿调整土地的原住农民的关系、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地方,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现金直补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
考虑到部分移民的特殊情况,我省还特别规定,无论采取何种扶持方式,对下列移民必须将扶持资金直接补助给移民个人:年满55周岁的女性移民和年满60周岁的男性移民;未成年的移民孤儿;接受全日制非义务教育的在读移民学生;因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移民;嫁出和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原迁移民;人数少于所在村民小组农民总数20%的插花安置移民;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移民。对上述实行现金直补的移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定一次,并在移民安置区张榜公示。
在扶持方式的确定上,一定要把握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坚持能将移民人数核定到人的,都要尽量将资金直接发给移民个人;二是扶持方式的确定要充分体现移民群众的意愿,由移民群众自主确定,不搞“一刀切”;三是在移民群众和原住农民两者意见不统一、难以协调时,应以移民的意见为主,尊重移民的意愿。
3.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上要下工夫。第一个规划,即后期扶持规划。这是落实人均年扶持600元的一个限额规划,也是一个将扶持资金落实到人、到村组具体项目的规划。其受益对象主要是移民,是解决移民基本生活问题的基础。内容包括:直补资金的发放方案、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生产等方面的项目。必须按照全省印发的《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要求编制好;第二个规划,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这是一个实现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整体规划,也是安置区群众和相关人口与水库移民一起共同受益的一个综合规划。规划资金来源于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的政府性资金、中央后期扶持基金的结余部分以及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规划将作为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和依据。规划编制得是否科学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还将直接影响到能否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因此,务必要下大力气把规划编制好。
4.在工作程序上要坚持严格要求。全省的《实施方案》对政策实施各阶段的工作内容都予以了明确,必须经过实施方案制定、政策试点、政策宣传与干部培训、扶持对象核定登记、扶持方式确定、规划编制以及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等工作阶段。对各阶段的工作,我省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各地在政策实施中,要确保这些规定动作一个不能少,工作内容一项不能丢,工作环节一个不能漏,并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把政策落实好。
三、确保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的几点要求
目前,在试点水库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后,各试点县已将政策试点扩大到试点县的所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在这些试点县工作结束后,全省的政策实施工作将全面展开。根据全国成都会议精神和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部署,目前,其他非试点的地区也先后开始了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工作。对已经开展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地方,仍继续按照现在的工作步骤进行,但人口登记工作的时间要延长,要把情况尽可能地搞清楚,把各种矛盾和问题尽可能地暴露出来,群众把各种利益诉求尽可能的表达出来。在试点县工作没有结束之前,其他地方的工作不转入下一阶段。
全省下一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妥善平衡关系,把握工作节奏,确保社会稳定。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及时研究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切实把握好扶持人口核定和扶持方式确定两个关键环节,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把国家政策落实好,把好事办好。最近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细致、有序地把这项工作做好。为此,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
首先,要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领导,为政策实施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各级政府要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提高对政策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落实好移民后扶政策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各项措施。目前还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市、区)要在10月底之前成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和职能。原则上移民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求成立移民管理机构负责移民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人口登记工作中,各地还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大小,从有关部门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扶持人口的登记工作。
其次,要落实责任,分级负责。国务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水库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强调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作为责任主体,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要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重点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其他乡镇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工作主体,各级地方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移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实施主体,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抓好实施后期扶持政策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认真执行有关移民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管好用好后扶资金,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挤占,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使用范围、年度预决算、基金拨付和财务的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级财政、监察、审计、移民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基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坚决执行政策实施工作有关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对政策执行不彻底、不到位而导致出现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各地在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省移民办要加强与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系会议的联系、汇报,及时反映全省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争取国家的进一步支持。
第四,要尽快完善有关配套文件。一是由财政厅牵头,省移民办参与,在10月底前制定出台《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由省移民办拟订《江西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责任追究办法》,征求省监察厅等部门同意后,争取在今年10月底前出台。
(二)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扶持政策,切实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宣传工作力度的加大,群众对政策了解的深入,特别是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展开,全省移民安置区群众反响强烈。广大移民群众对国家扶持政策坚决拥护,对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他们的关心非常感激。但没有列入扶持范围的相关人口,对国家政策不能正确理解,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纷纷上访,要求列入扶持范围,有的言辞还比较激烈,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对此,不能掉以轻心。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的是政策出台时已经考虑到并作了相应措施安排的,也有的是新出现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绝不能因为在工作中遇到一点困难和阻力就动摇了执行政策的决心和信心。
各级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移民群众利益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政策实施工作的重要性。要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做好政策实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方针和政策,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不得各行其是,另搞一套。要严把政策实施关,做到实施政策规定不突破,执行过程不变通,执行结果不走样,坚决维护中央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切实做好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几条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不动摇,坚定做好政策实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切实维护政策严肃性。要坚决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嫌烦的精神,坚定信心,把国家政策落实好;二是对各地的移民扶持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由各地包干使用;三是对已转为非农户口的移民,无论何种情况,在国务院没有出台新的政策或有关规定之前,均不得登记进入扶持范围;四是不在扶持范围内的水库移民一律不能列入扶持范围,各地不得新开口子,随意扩大扶持范围和对象。
(三)要妥善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要做好政策实施相关人口的思想工作,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非农户口的移民困难家庭户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不算老账,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好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问题;水库淹没影响的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以及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等征地拆迁人口,与水库大面积淹没不同,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他们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要予以关心,尽可能采取其他方式帮助解决。
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各种矛盾。新的移民政策实施后,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把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作为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作为检验政策落实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帮助移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切实把好事办好。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关心移民疾苦,倾听移民心声,及时发现问题。要教育移民群众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移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置,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对少数人借机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打击,确保移民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同志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江西又是水库移民大省,肩负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周密考虑,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加快移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